法律分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
出租方的房產證復印件;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9、按規定應當提交的其它文件、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注冊分公司的資料:
1、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
2、總公司國、地稅稅務登記證復印件蓋公章;(三證合一則不需要)
3、總公司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蓋公章;(三證合一則不需要)
4、總公司章程復印件蓋公章;
5、總公司企業數字證書,法人數字證書,公章;
6、分公司負責人數字證書;
7、若總公司是異地企業;(現場預約無需數字證書)
注冊分公司的流程:
1、核準公司名稱;
2、制定公司章程;
3、會計事務所驗資;(若有所需)
4、提供工商局所需資料。
拓展資料:
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于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并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分公司是指一個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雖有公司字樣但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公司,無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后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作為法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在公司內部按照經營業務的分類及地域范圍,_取設置分支機構的管理方式,進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該總公司承擔。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詞條 分公司
分公司注冊流程以及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分公司注冊流程:
注冊分公司和注冊公司程序一樣。
1、完善資料:登陸工商局網站,填寫公司相關資料,然后耐心等待審核(大概1-2天)。
2、工商核名:由工商局網站檢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沒有重名,會核發“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說”。
3、預約交件:在工商核名完成后,需要在工商局網上提交注冊信息,并預約提交紙質材料時間,需要在規定時間現場提交紙質材料。
4、提交材料。
5、刻公章:領到營業執照后(復印若干份,以后各環節都會用到),就要到公安窗口備案然后找刻章公司刻公章,公章,法人章,財務章必須有,合同章視公司情況而定。
6、辦理執照:材料提交成功后,將由工商部門進行執照辦理,印材料和公章到地稅局或國稅局辦理稅務登記。(有的地方需要材料多,如:會計證)
7、銀行開戶:帶上以上所有材料、公章和手續費到銀行開對公賬戶,銀行任選。
8、交三方協議,等待納稅:將從銀行簽署的文件交到地稅局,國稅局,次月準備納稅。
分公司辦理所需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9、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0、本局所發的全套登記表格及其他材料。
注冊分公司的條件有:
1、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范圍。并且分公司的名稱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2、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3、登記應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另外,營業場所使用證明。最后,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資產不能承擔責任時最終應總公司來承擔。
分公司的主要特點有:
1、分公司是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隸屬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在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隸屬公司負責清償;
3、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4、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后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稅務方面:
1、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就流轉稅在所在地繳納,利潤由總公司合并納稅。在經營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現虧損,但其虧損因其與總公司“合并報表”正好可以沖抵總公司的利潤,減少應稅所得,減輕稅收負擔;
2、分公司交付給總公司的利潤通常不必繳納預提稅;
3、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的資本轉移,因不涉及所有權變動,不必負擔稅收。
首先,你要到 成立分公司 所在地的工商局領表。 然后再準備好以下材料: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章程復印件、分公司經營場所證明(租的要有租賃協議,自己的要有產權證明)、任職文件(總公司任命誰為分公司負責人)。注意:有的需要蓋總公司公章、分公司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因為不知道你什么地方成立。所以您最好領表的時候問清楚需要什么材料,這樣就可以省很多事。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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