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東濫用職權責任如何承擔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股東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 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 公司章程 ,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 債權人 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 連帶責任 。 二、一般公司股東權利包括哪些 1、 身份證 明 股東可要求公司將其名稱記載于股東名冊, 有限責任公司 還需向股東出具出資證明;股份公司向股東簽發股票作為憑證。 2、收益權 股東作為投資人,目的就是獲得收益。股東應按照其出資的比例或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 股權 紅利或其他形式的利潤分配。公司的利潤,是指除去運營成本、繳納各種稅費,并依法提取法定 公積金 、依股東會決議提取任意公積金后,公司的盈余,按照股東的實繳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3、表決權 公司股東參加股東大會,對股東會決議有表決權。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有限責任公司的議事程序及表決方式,除《公司法》規定的除外,公司章程也可自行約定。 4、優先認繳出資的權利 有限責任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5、優先購買權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他人轉讓股權,經其他股東同意轉讓的,公司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另,人民 法院 依照法律規定的 強制執行 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6、查閱權 股東有權知悉公司的運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所以,《公司法》對股東的查閱權做出了相應規定,且公司章程不得更改。《公司法》第三十三條及第九十七條分別對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的股東查閱資料的權利做出了規定。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股東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進行 法律咨詢 。
法律客觀:《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股東損害公司利益的處理方式:
1、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七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繳納或者返還,其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或者返還出資,公司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該股東請求確認該解除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規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決時應當釋明,公司應當及時辦理法定減資程序或者由其他股東或者第三人繳納相應的出資。在辦理法定減資程序或者其他股東或者第三人繳納相應的出資之前,公司債權人依照本規定第十三條或者第十四條請求相關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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