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公司股權經常會發生變更,特別是股份有限公司,因為它的股權轉讓更容易,不像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限制比較多。但是有些人不知道股權轉讓到丟需不需要交稅。一、公司股權變更要交稅嗎按照相關規定,自然人股權轉讓行為,轉讓方需要按“財產轉讓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即:以轉讓股權的收入額減除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轉讓方以原價轉讓的,不交個人所得稅。二、如何變更公司股權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2、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告知單。3、工商局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做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4、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工商管理局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5、工商管理局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個工作日后,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發《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6、溫馨提示:辦理的時候要根據當地工商局的要求準備資料。三、公司股權變更費用多少公司股權變更的,應按照下述標準繳納變更費用:1、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對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2、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原股東取得股權轉讓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如股權轉讓方是個人,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交納標準:按照轉讓成交價減去當初出資價和費用,按照此差額的20%交納個人所得稅;3、印花稅:企業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雙方按照產權轉移就股權轉讓書據計貼印花稅。適用稅率為書據所載金額5‰。比如以100萬元的轉讓價款計算,個人所得稅為20萬元,印花稅為5000元。另外,公司股權變更需要提交材料有: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注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并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綜上所述,公司股權變更是要交稅的,根據相關規定,自然人轉讓股權的,轉讓方需要按“財產轉讓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法律客觀: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然人股權轉讓行為,轉讓方需要按“財產轉讓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即:以轉讓股權的收入額減除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轉讓方以原價轉讓的,不交個人所得稅。七種情形的股權轉讓要交稅(1)出售股權;(2)公司回購股權;(3)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被投資企業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以公開發行方式一并向投資者發售;(4)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過戶;(5)以股權對外投資或進行其他非貨幣性交易;(6)以股權抵償債務;(7)其他股權轉移行為。
股權轉讓的雙方要按萬分之五稅率繳納印花稅,對于股權轉讓所得,股東是自然人,要按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法人股東,要按2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一、股權轉讓一般繳納增值稅,但要根據情形決定:
1、上市公司轉讓股權,交納增值稅;
2、非上市公司轉讓股權,不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
3、轉讓新三板企業股權屬于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暫不征收增值稅;
4、個人轉讓上市公司免征增值稅。
二、股權轉讓稅金:
1、股份出讓人和買方應按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
2、出讓人屬于法人股東的,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3、股份出讓人屬于法人企業的,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4、居民企業出讓時,應當按照規定預繳企業所得稅。未在中國設立機構的非居民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0%。
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份的一種常見方式。我國法律規定,股東有權以法定方式出讓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成功的表現之一。公司參與股權轉讓,表明股權轉讓已得到公司的認可,可視為股東資格名稱的變更,但本質上得到了公司的認可,這是公司參與股權轉讓最積極的意義。
股權轉讓繳納的稅因轉讓方不同而不同。具體如下:
一、當轉讓方是個人
如果轉讓方是個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按照20%繳納。
二、當轉讓方是公司
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具體如下:
1、內資企業轉讓股權涉及的稅種 公司將股權轉讓給某公司,該股權轉讓所得,將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問題:
(1)企業所得稅。
(2)營業稅。
(3)契稅。
(4)印花稅。印花稅股權轉讓要簽股權轉讓合同或協議,而法規規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貼花繳納印花稅的;印花稅是對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雙方征收的,雙方都需要繳印花稅。
2、內資企業股權轉讓的所得稅處理。
股權轉讓協議與增資協議區別如下:
一、股權轉讓協議和增資協議的合同當事人雖然都含有公司的原股東及出資人,但從協議價金受領的情況看,股權轉讓協議和增資協議中出資人資金的受讓方是截然不同的。股權轉讓協議中的資金由被轉讓股權公司的股東受領,資金的性質屬于股權轉讓的對價;
而增資協議中的資金受讓方為標的公司,而非該公司的股東,資金的性質屬于標的公司的資本金;
二、股權轉讓協議和增資協議支付價金一方的當事人對于標的公司的權利義務不同。股權轉讓協議中,支付價金的一方在支付價金取得了公司股東地位的同時,不但繼承了原股東在公司中的權利,也應當承擔原股東對公司從成立之時到終止之日的所有義務,其承擔義務是無條件的;
而增資協議中支付價金一方的投資人是否與標的公司的原始股東一樣,對于其投資之前標的公司的義務是否承擔,可以由協議各方進行約定,支付價金的一方對其加入該公司前的義務的承擔是可以選擇的;
三、從出資后,標的公司的注冊資本的變化看,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后,出資人履行義務完成時標的公司的注冊資本是保持不變的,仍然為原數額。而增資協議簽訂后公司的注冊資本相應進行增加,出資人持有增加后的相應股權。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或注冊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或注冊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______%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并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準。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_______%股權。鑒于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_______%股權。甲、 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目標股權轉讓的價格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股份以_______元(人民幣)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從甲方受讓目標股權。
第二條定金及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2.1 為保證本協議的順利履行,在本協議經雙方簽訂后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款金額的______%,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的定金。
2.2 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將作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在辦完工商變更登記后_____日內,乙方將剩余的轉讓價款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甲方的聲明在本協議簽署之日以及本協議生效日,甲方向乙方陳述并保證如下:
3.1 甲方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2 甲方在本協議的簽訂日,合法擁有目標股權及對其進行處置的權利;
3.3 目標公司的資產和目標股權未設置任何抵押或質押,目標公司未為第三人提供任何擔保;
3.4 不存在未了的、針對目標公司的訴訟或仲裁。
第四條乙方的聲明在本協議簽署之日以及本協議生效日,乙方向甲方陳述并保證如下:
4.1 乙方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4.2 乙方用于支付轉讓價款的資金來源合法。
第五條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承擔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辦理與本協議約定的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由_____方承擔。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6.1 由于不可抗力或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6.2 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6.3 由于一方或雙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6.4 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如果乙方未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向甲方支付定金或轉讓價款,則每延遲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數額為逾期金額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7.2 雙方同意,如果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損失,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通知和送達協議各方一致確認其在本合同所載的聯系地址/電話號碼為有效地址/電話,雙方按該地址發出的書面通知自發出之日起5天內視為送達,手機短信自發出之時視為送達。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裁判。
第十條
其他事項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生效及其他
11.1 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另行補充協議,所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11.3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目標公司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200___年___月___日 于________(簽署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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