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設立需要哪些文件,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中國人的證明》(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中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人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
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6、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7、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9、住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以上不能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產權使用證明復印件
10、《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2、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復印件
13、登記機關所發的全套登記表格及有關材料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股東加蓋公章或簽字以上需股東簽署的,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五)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七)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八)公司住所證明;
(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據】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五)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七)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八)公司住所證明;
(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辦理有限責任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根據我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公司章程。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5、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牲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7、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8、公司依據證明。
擴展資料:
新公司法規定: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8日決定,對《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明細來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個方面。
1、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發起人)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
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轉而采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記載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10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出資比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公司設立登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公司設立登記應當提交的材料包括: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和《公司設立登記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股東出資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第七條: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法律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 第七條 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2、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復印件或者出質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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