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發起人是為設立公司而簽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認購股份并履行公司設立職責的人,發起人中應當有半數以上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九條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承擔公司籌辦事務。 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三條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繳納出資。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發起人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發起人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后,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募集設立的股份公司的股東底線人數為兩人,沒有上限;發起設立的股份公司股東人數上限為200人,一般認為,超過200人就應該公開募集,具有公眾色彩。
股份公司設立條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點,因此上市公司上市前需要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人數的要求,即發起人數為2-200人之間,對股東人數并無限制,另外根據上市公司的成立條件,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于一千人,因此股東人數只要符合上述規定即可。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有哪些
《公司法》第七十六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如下: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采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條件有哪些
股份公司設立條件有: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5人以上(含5人)為發起人,其中必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
3、股份發行及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股份公司設立條件有: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5人以上(含5人)為發起人,其中必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
3、股份發行及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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