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申請流程
法律分析:申請破產的程序是:1、由債務人或債權人向法院提出申請;2、由法院決定是否受理;3、法院決定受理的,及時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4、制定和執行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5、破產程序終結,申請注銷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零七條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規定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 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后,債務人稱為破產人,債務人財產稱為破產財產,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稱為破產債權。
第一百一十六條 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人民法院裁定認可后,由管理人執行。 管理人按照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實施多次分配的,應當公告本次分配的財產額和債權額。管理人實施最后分配的,應當在公告中指明,并載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事項。
破產程序是什么?
當今社會競爭十分激烈,尤其是公司與公司之間,這些情況也導致了有的小型公司無法生存而最終破產,公司一旦破產,就會進入清算程序,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破產清算。那么企業破產清算指什么呢?大家有興趣,可以跟隨律霸小編閱讀下文。
一、企業破產清算是指什么
企業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后,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
清算組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士組成。所謂有關機關一般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主管部門、證券管理部門等,專業人員一般包括會計師、律師、評估師等。
二、破產清算的程序該如何走
1、成立清算組
法院應當自宣告債務企業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由法院從公司的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中指定,也可以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和律師參加。清算組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清算組應對人民法院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監督。我國《公司法》規定,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2、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應當規定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的日期。
3、召開債權人會議
所有債權人均為債權人會議成員。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人民法院召集,應當在債權申請期限屆滿后15日內召開。以后的債權人會議在人民法院或者會議主席認為必要時召開,也可以在清算組或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1/4以上的債權人要求時召開。
4、確認破產財產
破產財產指用以清償債務的全部財產,主要包括:
(1)宣告破產時破產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
(2)破產企業在破產宣告后至破產程式終結前所取得的財產;
(3)應當由破產企業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已作為擔保物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超過部分屬于破產財產。破產企業內屬于他人的財產,應由該財產的權利人通過清算組取回。
5、確認破產債權
破產債權指宣告破產前就已成立的、對破產人發生的、依法申報確認并從破產財產中獲得公開清償的可強制性執行的財產清求權。主要包括:
(1)宣告破產前成立的無財產擔保的債權和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
(2)宣告破產時未到期的債權,視為已到期債權,但是應當減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產前成立的有關財產擔保的債權,債權人享有就該擔保物優先受償的權利。如果該項債權數額超過擔保物的價款的,未受清償的部分作為破產債權。債權人參加破產程式的費用不得作為破產債權。
6、撥付破產費用
破產費用指在破產程式中為破產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產財產中支付的費用,主要包括:
(1)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需要的費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員的費用;
(2)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破產費用應當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撥付。
7、破產財產清償順序
破產財產在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
(3)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8、破產清算的結束
經過上述破產清算程式后,清算組應當編制破產清算結束報告,并出具清算期內的各種報表連同各種財務賬冊,經會計師驗證后,報授權部門審批。
9、登報聲明
經批準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注銷登記并在省級或者市級以上報紙上刊登公告。
其實,企業破產清算指企業破產后,由專門的人員來對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算,而破產清算的步驟首先就是要成立清算組,然后才能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如果債權人放棄其債權的,則不再對其進行償還。我們還要注意,破產清算過程中,清算的人員必須按照清算的程序進行,否則可能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程序
如何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企業破產清算中應關注的稅收問題
公司宣告破產的程序
當我們進一家公司的時候,我們要時刻警惕公司破產的危險,只有良好的經營才能夠,實現持續的利潤,但是如果走投無路公司破產,我們應該怎么辦呢?企業破產清算意味著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企業破產清算,一般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士組成。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政府主管部門、證券管理部門等,專業人員一般包括會計師、律師、評估師等。企業破產清算是根據《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規定執行的,是處理企業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破產專指破產清算制度,即對債務人宣告破產、清算還債的法律制度。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序是:(一)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二)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后,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并匯報工作;(三)破產財產分配。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準后由清算組具體執行;清算組分配破產財產前,首先應撥付清算費用,包括:1、破產財產管理、變賣、分配所需的費用;2、破產案件訴訟費;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四)清算終結。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匯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并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五)注銷登記。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原公司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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