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起征點 是5000。 1、工資范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 個人所得稅稅率 為0%; 2、工資范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范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范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范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包括4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范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的,包括6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7、工資范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8、工資范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法律客觀:《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二項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從2019年開始,個人所得稅(簡稱所得稅)的征收點調整為5000元,意味著扣除五險一金后的部分不超過5000元,不納稅.以北京地區為例,2019年至2020年五險(或社會保險)員工最低支付403元.每月綜合收入在5403元以下(北京地區)時,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簡稱所得稅).接下來,金投小編介紹2020年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和征收點嗎?
個人工資收入超過稅收征收點,必須根據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確定稅率.在我國,收入越高的人需要繳納的稅金也越多,對社會和國家的貢獻也越多.這是榮耀,是社會精英的標簽,讓我們來看看稅率表.
1、工資范圍在1~5000元之間,包括5000元,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2、工資范圍在5000-8000元之間,包括8000元,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范圍在8000-17000元之間,包括17000元,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范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包括30000元,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范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包括40000元,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范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包括60000元,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7、工資范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包括85000元,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8、工資范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最新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表一覽
每年需要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是每位勞動者都非常關心的問題,那么關于這次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表你們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了最新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表一覽,歡迎參閱。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表
1、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為5000元/月或60000萬元/年。
(1)工資范圍在1-5k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2)工資范圍在5k-8k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范圍在8k-17k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范圍在17k-30k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范圍在30k-40k元之間的,包括4萬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范圍在40k-60k元之間的,包括6萬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7)工資范圍在60k-85k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8)工資范圍在85k元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個人所得稅改革最新消息
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我國個稅實行分類征收。目前個人所得稅的稅目分為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等11類,分別對應不同的稅率和費用扣除額(免征額)。
目前工薪所得稅代扣代繳,征管比較到位,其他收入尤其是偶然發生的財產性收入征管相對薄弱,客觀上造成了收入來源單一的工薪階層繳稅較多,而收入來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階層繳稅較少的問題,個稅因此常常被詬病為工資稅。
舉例說,如果你一個月月薪是10萬,個稅稅率高達45%,由企業代扣一分錢不能少,而一些上市公司高管減持股票,收入動輒上億元,卻可以通過稅收籌劃做到5%-10%的稅率,包括一些炒房者,獲益不菲,也只有20%的稅率。
從上文可知,我國個稅起征點是50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即繳稅等于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乘以稅率減去速算扣除數,換言之,實發工資等于應發工資減去四金減去繳稅。如果你對計算該稅費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你及時到我們律圖官網提問,我們將盡快為你詳細解答。
個稅起征點的調整要考慮哪些因素?
我們來梳理一下國家對個稅起征點的調整。1980年我國頒布個人所得稅法,開始征收個人所得稅,當時起征點為800元;這個起征點一直延續到2005年,從800元調整到1600元;2007年又將起征點調整為2000元;2011年將個稅起征點提高到3500元。
最近一次調整個稅起征點是在2018年,這次調整與以往有所不同,不僅將起征點提高至5000元,同時規定了一系列的扣除項目。扣除項目,包括我們個人承擔的社保及公積金,7項專項附加扣除(包括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贍養老人、住房租金、住房貸款利息)以及其他依法確認的扣除項目,比如2022年新增的個人養老金每年限額扣除12000元。
劉穎指出,從以往年度來看,個稅起征點的調整是要考慮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支出。比如衣食住行,這里的住指的不是買高檔住房,而是廉租房的水平,測算的是“滿足最低生活的需要”,同時不僅包括個人,也包括贍養人口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加總在一起的。
劉穎認為,從上一次調整個稅起征點到現在,期間經歷三年疫情,帶來了很多不確定性,老百姓的生活支出和過去相比到底是高了還是低了?眼下統計局有必要重新進行測算,以便重新確定科學的個稅起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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