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申請書的內容: 破產申請書是企業申請破產的一份綜合性材料,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同時提交破產申請書中所列事實的證明材料。破產申請書的內容包括: 1、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債務人提出申請,應當清晰寫明申請人身份的相關信息,所提交的證據材料有:企業主體證明、企業法定代表和主要負責人名單及其身份證號、營業執照副本等。債權人提出申請,除了明確申請人的相關身份信息之外,還應當列明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2、申請目的。 申請目的是指申請人提出申請所適用的程序。申請目的可以是破產和解、破產重整或者破產清算。債務人提出申請時,可以選擇上述三個程序之一;而債權人提出申請時,不能提出破產和解的申請。 3、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申請事實和理由包括客觀事實和法律根據,以表明債務人已達到破產界限。債務人提出申請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以證明其是否達到新《破產法》第2條規定的破產受理的實質性條件。債權人提出申請時,申請的事實和理由應當是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事實及其理由,不能清償到期的債務應當是不能清償債權人自己的債務,因此,需要提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發生債權的事實和證據,債權性質、數額、有無擔保、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證據等。
法律分析:債權申報書范文模板 申報人: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被申報人:________公司(破產企業) 申報債權數額:人民幣____萬元 申報的事實和理由: ____年__月__日,申報人與被申報人簽訂_________合同。申報人依約完全履行了合同,但被申報人嚴重違約,至今只履行一部分,絕大部分沒有履行。至____年__月__日,共欠申報人人民幣本金____萬元,利息____萬元,共計____萬元。其中,被申報人于____年__月__日的還款已經扣除。 申報人計息依據為雙方簽訂的合同(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調解書)。 申報人計息公式是:___________。如果被申報人破產,申報人將追加申報日至破產宣告日期間的利息。 特此申報。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人民法院) 申報人:______公司 年 月 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四十四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債權的債權人,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
第四十八條 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后列出清單并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債務人出現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時,或者出現明顯資不抵債時,債務人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那么申請破產需要準備什么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21年破產申請材料以及流程,如果喜歡可以分享給身邊的朋友喔!
2021年破產申請材料以及流程
申請人: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申請目的:
依法對申請人進行破產清算,以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申請人的職工、債務人以及申請人和其他相關利益者的合法權益。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記設立,系由____和____投資設立的企業。注冊資本港幣____萬元。投資總額港幣____萬元,經營期限____年。現有職工____人。生產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一、兩年來,由于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申請人的`技術和管理等競爭綜合實力明顯不能適應市場競爭形勢,持續嚴重虧損,無法籌集資金予以彌補。根據申請人財務資料反映: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應付貨款________元人民幣;應付短期借款____元人民幣(其中銀行借款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部分已設立擔保);其他應付款________元人民幣;帳面總負債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申請人現有資產帳面總額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銀行存款________元人民幣(已因訴訟被法院凍結),固定資產帳面合計117,141,963.11元人民幣,土地使用權帳面計____元人民幣(詳見資產狀況說明)。債務大于資產______元,嚴重資不抵債。
自____年____月底以來正常生產經營無法維持,現在全部供應商停止供貨,生產經營活動已停止。
綜上所述,因申請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公司無法繼續經營,現特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清理債務。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破產申請過程中需要的材料
(一)書面破產申請;破產 申請書 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2、申請目的;
3、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4、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二)企業主體資格證明;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主要負責人名單;
(四)企業職工情況和安置預案;
(五)企業虧損情況的書面說明,并附審計 報告 ;
(六)企業至破產申請日的資產狀況明細表,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和企業投資情況等;
(七)企業在金融機構開設帳戶的詳細情況,包括開戶審批材料、帳號、資金等;
(八)企業債權情況表,列明企業的債務人名稱、住所、債務數額、發生時間和催討償還情況;
(九)企業債務情況表,列明企業的債權人名稱、住所、債權數額、發生時間;
(十)企業涉及的擔保情況;
(十一)企業已發生的訴訟情況;
(十二)人民法院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破產的法律流程
1、破產申請與受理。破產申請是指債務人或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的行為,這是破產程序啟動的標志。在收到破產申請之后,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申請。法院受理申請后,應同時指定管理人。
2、債權申報,是指債權人在破產程序開始之后向管理人呈報自己已享有的債權以參加破產程序的行為。
3、債權人會議,由債權人組成,對破產程序中的某些事項進行表決,并對管理人進行監督。
4、重整,這是新破產法參照國際先進立法模式引進的新制度,重整的開始既可以是在破產申請之后,也可以由債務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請。
5、和解,是指債權人和債務人就債務人延期還債、減免債務等協商而達成的協議。和解也可以在破產申請之后,或由債務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請而開始。
6、破產宣告。債務人即可能因為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之后由于支不抵債而被宣告破產,也可能因為重整程序終止或者和解失敗而被宣告破產。
7、破產清算,法院在對債務人進行破產宣告之后,即由管理人對破產財產進行變價分配。
8、破產終結。破產終結即可能由于破產清算完畢而導致,也可能由于重整的結束或者和解協議的執行而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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