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置稅減半的政策
法律分析:
燃油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10%
根據我國汽車購置稅的最新規(guī)定,汽車購置稅的稅率為10%。此前自用車購置稅確實有過一段時間的減半,但是自2018年1月1日起,消費者購買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購置稅恢復10%的稅率,也就是說燃油車輛購置稅政策優(yōu)惠2021年已經不再適用。
掛車購置稅減半政策仍有效
由于此前所頒布的優(yōu)惠政策為“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對購置掛車減半征收”,所以2021年此條政策依然有效,用戶在2021年6月30日前購買符合規(guī)定的掛車依舊可以享受購置稅減半的優(yōu)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第十四條 免稅、減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納稅人應當在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或者變更登記前繳納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以免稅、減稅車輛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為基準,每滿一年扣減百分之十。
對于免稅車輛發(fā)生轉讓后仍屬于免稅范圍的,受讓方應當自購買或取得車輛之日起6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重新申報免稅,也就是說當購買二手新能源汽車后,車主還需要對車輛進行免稅申報。
國家購置稅減半的政策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汽車購置稅最新規(guī)定,汽車購置稅稅率為10%。 在此之前,自用車輛購置稅確實有一段時間減半,但從2018年1月1日起,購買排量1.6升及以下乘用車的稅率恢復到10%,這意味著2021年不再適用燃油車輛購置稅優(yōu)惠政策。由于此前頒布的優(yōu)惠政策是“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購買掛車減半征收”,因此該政策在2021年仍然有效,2021年6月30日前購買符合要求的掛車的用戶仍可享受減半征收購置稅的優(yōu)惠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guī)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guī)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車輛購置稅減半政策
車購稅2022減免的新政策是在察森2022年6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實施汽車購置稅減半的政策。
《2022年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是指財政部近期發(fā)布的關于減免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減購車輛主要指排量為2.0升的乘用車及以下,在政策執(zhí)行前購買的,不能享受優(yōu)惠政策。
享受汽車購置稅減半的優(yōu)惠政策的具體要求
1、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2、本公告所稱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制造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
3、本公告所稱單車價格,以車輛購置稅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準。
4、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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