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主體有哪些?
總體來講分為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
個人投資者包括國內自然人和可投資B股的外籍人士。
機構投資者分為金融機構(基金(公募、私募(投行或投資公司)、社保、QFII(海外投資主體))、保險、信托、券商)和非金融機構(企業自營或參股、政府持股或出入政策而購入股票)等。
投資主體是三權的統一體:
決策主體:擁有投資決策權 責任主體:承擔政治、法律、社會道德等風險 利益主體:享受收益權(包括盈利性的收益和非盈利性的收益)投資主體的實質是經濟要素所有權在投資領域的人格化。
我國在經濟體制改革以前,投資基本上屬于國家。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投資主體呈多元化趨勢。目前我國的投資主體有:
(1)中央政府作為投資主體,其投資重點一般為公用事業、基礎設施、基礎工業、極少數大型骨干企業和國防、航天、高技術等戰略產業的投資。
(2)地方政府作為投資主體,主要從事區域性公用事業、基礎設施、教育、衛生、社會福利等方面。
(3)企業作為投資主體。企業作為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根據市場需求和企業更新技術,改進工藝等要求,作出相應的投資決策,進行投資活動。
(4)個人作為投資主體。相對于前三個投資主體而言,它具有范圍廣,數額小,靈活性強等特點。
(5)外國投資主體。指外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對我國進行的直接投資、包括外商獨資、合資和合作經營等。
不同的投資主體擔負不同的投資任務,采取不同的投資方式。它們既是獨立的,又是相互聯系的,既可單獨投資,又可以不同投資主體聯合投資,由此構成了我國有機的多元化的多層次的投資體系。
基金的籌集階段,主體是( )。
A.基金份額持有人rnB.基金管理人rnC.基金托管人rnD.基金投資咨詢機構【答案】:B
基金管理人指的是基金產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其最主要的職責即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負責基金資產的投資運作,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為基金投資并爭取最大的投資收益。
基金市場的參與主體主要包括
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
1、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份額持有人即基金投資者,是基金市場的出資人、是參與主體中基金資產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資回報的受益人。
2、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是基金市場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其最主要的職責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在參與主體中負責基金資產的投資運作,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為基金投資和爭取最大的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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