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應納稅所得額=月工資、薪金收入-3500元費用減除標準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拓展資料:
工資等等所有的收入只要超過了征稅的固定,都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其中要是走勞務報酬的征稅路線,那么交稅的門檻就會比較低,當事人要繳納的稅費也會比較高。
以下人員每月在減除3500元費用的基礎上,可以再減除1300附加減除費用。
1.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2.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
3.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
4.財政部確定的其他人員。
勞務報酬所得因其一般具有不固定、不經常性,不便于按月計算,所以,規定凡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按次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據以確定應納稅所得額。考慮屬地管轄與時間劃定有交叉的特殊情況,統一規定以縣(含縣級市、區)為一地,其管轄內的一個月內的勞務服務為一次;當月跨縣地域的,則應分別計算。
參考資料:百度學術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新個稅計算方式是按照稅法規定,根據個人的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來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方法。
具體來說,新個稅計算方式采用的是綜合征收制度,即將個人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收入合并計算納稅。個人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收入減去相關扣除后的余額。根據不同的應納稅所得額,適用不同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來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例如,某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0萬元,適用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為1.6萬元,則該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10萬元 × 20% - 1.6萬元 = 0.4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新個稅計算方式還引入了一些專項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贍養老人、房貸利息等支出,這些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從而降低個人的稅負。
總之,新個稅計算方式更加公平合理,能夠更好地體現個人的實際負擔能力,并促進稅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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