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合同履行提供擔保的擔保期限
為合同履行提供擔保的擔保期限同主合同履行期限一致。
首先根據《民法典》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即擔保 合同的履行 期限優先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期限來履行。其次因為擔保合同是從權利,其是基于主債權而設立的,需要依附于主債權而存在,如主債權合同無效的,其設立的擔保合同也一并無效,即擔保合同的履行期限與主債權合同一致。
其次根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 民事責任 。
二、擔保合同期限最長是多久
保證合同 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三、擔保期限怎么算呢
擔保期限的計算一般存在以下三種情況:
1.是明確約定擔保期限,債主應在這段時間內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否則逾期擔保人免責;
2.是未約定擔保期限,如本案中擔保期限從最后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算的半年,超過半年之后擔保人免責;
3.是有約定擔保期限但未明確約定,如在合同中約定“擔保人的保證責任為借款全部付清為止”,這種情況下,擔保期限應從最后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算的2年,超過2年擔保人同樣可以免責。首先是擔保合同的履行期限優先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期限來履行,其次是擔保合同的履行期限與主債權合同一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