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的常用融資方式有哪些
國際貿易融資是圍繞國際貿易結算的各個環節所發生的資金和信用的融通活動。那么國際貿易的常用融資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國際貿易融資是圍繞國際貿易結算的各個環節所發生的資金和信用的融通活動。根據《巴塞爾協議》(2004-6)的定義,貿易融資是指在商品交易過程中,運用短期性結構融資工具,基于商品交易中的存貨、預付款、應收款等資產的融資。國際貿易融資是銀行圍繞著國際結算的各個環節為進出口商品提供便利資金的總和。
隨著中國對外國際貿易的迅猛發展,國內各商業銀行的貿易融資品種日益豐富。
以下是國際貿易融資的幾類主要方式:
進口貿易融資
開證授信額度
[涵義]
開證授信額度是開證行對于在本行開戶、且資信良好的進口商在申請開立信用證時提供的免收保證金,或不要求其辦理反擔保或抵押的最高資金限額。
[授信額度的確定]
授信額度的確定是建立在銀行對客戶的了解和信任基礎上的,銀行一般是從以下幾方面調查、了解客戶情況的:
(1)企業在銀行的授信記錄及信用水準;
(2)企業的財務狀況;
(3)企業的管理水平;
(4)企業發展的前景
[開證授信額度的操作程序]
(1)進口商提出申請;
(2)銀行審查;
(3)簽訂授信額度協議書;
(4)建立業務檔案;
(5)增減授信額度總數
[給進口商帶來的便利]
(1)可充分利用銀行信譽,無需現款,便可獲得所需的進口商品。
(2)減少資金占用,使進口商能夠更合理、有效地運用資金。
信托收據
[涵義]
信托收據是指進口商承認以信托的方式向銀行借出全套商業單據時出具的一種保證書。
[背景]
進口商無錢買單,銀行預支款項。
[跟單托收中信托收據的應用]
這種方式是以代收行提供信用為前提的,它使進口方得到了資金融通,當然進口方的信譽必須足夠好。
憑信托收據提取的貨物其產權仍屬于銀行,進口商處于代為保管貨物的地位,稱為被信托人或代保管人。其義務是:
(1)將信托收據項下貨物和其他貨物分開保管;
(2)出售的貨款應交付銀行或暫代銀行保管,但在賬目上須與自有資金分別開列;
(3)不得將該項貨物抵押給他人。
代收行是信托人,其權利是:
(1)可以隨時取消信托,收回借出的商品;
(2)如商品已被出售,可以隨時收回貨款;
(3)如進口商接貨后倒閉清理,對該項貨物或貨款有優先債權。
憑信托收據給予進口商資金融通,一般是由進口商提出,并經代收行同意。
擔保提貨
[涵義]
擔保提貨是指在進口跟單信用證或是進口跟單托收項下,貨物抵達目的港(地)后,包括提單在內的單據尚未寄到。由于沒有正本提單,進口商就無法提貨,而延期提貨會使進口商增加額外開支,或者承受進口商品行情下跌、市價回落的風險。
因此,進口商為了報關的需要,事先可以向開證行或代收行簽具“申請擔保提貨書”連同進口商自己的擔保信(又稱聯合保證書),以求通過銀行的擔保,及時通關提貨。
[背景]
貨比單先到。
[辦理前提]
信用證項下;海運;信用證要求提交全套單據;且進口商不能以不符點為由拒付貨款。
進口押匯
[涵義]
進口押匯是指信用證開證行在收到出口商或其銀行寄來的單據后先行付款,待進口商得到單據、憑單提貨并銷售貨物后再收回該貨款的融資活動。
[背景]
多為信用證項下,開證行提供給進口商的一種短期融資方式。
[進口押匯的'步驟]
(1)申請與審查;
(2)簽訂進口押匯協議;
(3)開證行對外付款;
(4)憑信托收據向進口商交付單據;
(5)進口商憑單據提貨及銷售貨物;
(6)進口商歸還貸款本息,換回信托收據。
進口代收押匯
[涵義]
進口代收押匯是銀行以包括物權單據在內的托收單據為抵押向進口商提供的一種墊款融資服務,該形式僅適用于采用付款交單方式(D/P)的跟單托收單據。
[背景]
付款交單的托收方式下代收行對進口商的融資。
進口墊款
[涵義]
進口墊款是進口方銀行用于進口代收業務項下,向進口商提供的一種資金融通便利。進口商獲得此項貸款后,可以辦理進口代收項下的付款贖單。銀行在接受進口商的申請后,通過資信調研,根據申請人的資信情況,循環使用。
關于進口墊款融資形式下,進口商應提供抵押品的比例,則根據申請人的資信情況和經濟實力而定。
[背景]
電匯項下銀行對進口商墊款融資。
出口貿易融資
打包放款
[涵義]
打包放款是指出口方銀行以出口商提供的進口方銀行開來的信用證正本作抵押,向其發放貸款的融資行為。
[背景]
信用證下銀行對出口商貨物出運前的融資
[特點]
(1)打包放款的發放時間是出口商接受信用證之后,發貨和交單之前。
(2)目的是向出口商提供備貨、發貨的周轉資金。
(3)融資金額是信用證的一部分。
(4)放款期限不超過單據上的收款日期。
出口押匯
[涵義]
出口押匯是出口商將代表貨權的單據及其他單據抵押給銀行,從而得到銀行扣除押匯利息及費用后的有追索權的墊款。它包括信用證項下單據押匯和托收單據押匯。
[背景]
銀行對出口商發貨后提供的融資。
賣方遠期信用證融資
[涵義]
賣方遠期信用證又叫真遠期信用證,它是付款期限與貿易合同規定一致的遠期信用證。采用賣方遠期信用證融資,主要是指通過遠期匯票的承兌與貼現來融資。
[銀行承兌與票據貼現]
銀行承兌是指銀行在遠期匯票上簽署“承兌”字樣,使持票人能夠憑此在公開市場轉讓及貼現其票據的行為。銀行承兌的主要是有貿易背景的匯票;承兌匯票的持有人通常是出口商。
[遠期信用證融資的風險]
(1)進口商不僅要支付較高的成本,而且要冒進口貨物與貿易合同及單證不符的風險。
(2)開證行承兌匯票后,面臨進口商拒付的風險。
(3)寄單行面臨貼入承兌匯票后開證行倒閉的風險。
(4)出口商面臨著匯票承兌前開證行或進口商無理拒付的風險。
買方遠期信用證融資
[涵義]
買方遠期信用證即假遠期信用證,它指信用證項下遠期匯票付款按即期付款辦理的信用證。
它是相對于賣方遠期信用證而言的。這是出口方銀行(議付行)通過開證行向開征申請人(進口商)提供短期融資的一種方式。
[背景]
一般是承兌信用證項下銀行(通知行)對出口商發貨后的融資(貼現匯票)。
[真假遠期信用證融資的比較]
(1)貿易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不同;
(2)貼息支付者不同。
福費廷
[涵義]
包買商向出口商無追索權地購入已承兌的遠期匯票或本票。
[特點]
(1)對象是債券憑證;
(2)銀行擔保;
(3)無追索權。
(4)交易正當,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是合法正當的,能得到進出口當局批準許可。
[出口商應滿足的條件]
(1)同意進口商1個月至5年甚至更長期限的貿易融資。
(2)同意進口商以遠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貨款,以便匯票、本票或其他債權憑證按固定時間出具,以滿足福費廷業務需要。
(3)除非包買商同意,否則債權憑證必須由包買商接受的銀行或其他機構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保付或提供獨立的擔保。
國際保理業務
[涵義]
國際保理業務是指出口商以商業信用的形式出賣商品,在貨物裝船后立即將發票、匯票、提單等有關單據賣斷給經營保理業務的財務公司或專門組織,收取全部或部分貨款,從而取得資金融通的業務(一般80%的預付款)。
[保理商提供的服務]
(1)信用風險控制;
(2)出口貿易融資;
(3)銷售賬戶管理;
(4)應收賬款的催收。
[保理模式]
(1)單保理商模式:出口的保理商或進口的保理商;
(2)雙保理模式:出口保理商提供融資;進口保理商負責信用調查、額度審定、債款收回、壞賬擔保。
貿易融資的幾種方式
貿易融資是指銀行對進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用便利。下面是貿易融資的幾種方式介紹知識,一起詳細吧。
1、授信開證:
是指銀行為客戶在授信額度內減免保證金對外開立信用證。
2、進口押匯:
是指開證行在收到信用證項下全套相符單據時,向開證申請人提供的,用以支付該信用證款項的短期資金融通。進口押匯通常是與信托收據配套操作的。也就是說,開證行憑開證申請人簽發給銀行的信托收據釋放信用證項下單據給申請人,申請人在未付款的情況下先行辦理提貨、報關、存倉、保險和銷售,并以貨物銷售后回籠的資金支付銀行為其墊付的信用證金額和相關利息。開證行與開證申請人由于信托收據形成信托關系,銀行保留單證項下貨物銷售收入的受益權,開證申請人擁有單證法律上的所有權,能夠處分單證項下的貨物。
3、提貨擔保:
是指在信用證結算的進口貿易中,當貨物先于貨運單據到達目的地時,開證行應進口商的申請,為其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承擔由于先行放貨引起的賠償責任的保證性文件。
4、出口押匯業務:
是指信用證的受益人在貨物裝運后,將全套貨運單據質押給所在地銀行,該行扣除利息及有關費用后,將貨款預先支付給受益人,而后向開證行索償以收回貨款的一種貿易融資業務。
5、打包放款:
是指出口商收到進口商所在地銀行開立的未議付的有效信用證后,以信用證正本向銀行申請,從而取得信用證項下出口商品生產、采購、裝運所需的短期人民幣周轉資金融通。
6、外匯票據貼現:
是銀行為外匯票據持票人辦理的票據融資行為,銀行在外匯票據到期前,從票面金額中扣除貼現利息后,將余額支付給外匯票據持票人。
7、國際保理融資業務:
是指在國際貿易中承兌交單(D/A)、賒銷方式(O/A)下,銀行(或出口保理商)通過代理行(或進口保理商)以有條件放棄追索權的方式對出口商的應收帳款進行核準和購買,從而使出口商獲得出口后收回貨款的保證。
8、福費廷:
也稱票據包買或票據買斷,是指銀行(或包買人)對國際貿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遠期承兌匯票或本票進行無追索權的貼現(即買斷).
9、出口買方信貸:
是向國外借款人發放的中長期信貸,用于進口商支付中國出口商貨款,促進中國貨物和技術服務的出口。貸款對象為中國工商銀行認可的從中國進口商品的進口方銀行,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是進口商,貸款支持的出口設備應以我國制造的設備為主。
貿易融資方式多種多樣,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貿易融資方式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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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狀況/貿易融資
中國商業銀行融資業務操作管理較粗放,還沒有完全建立各種融資業務的嚴格標準和規范的業務操作流程,開展的國際貿易融資業務以減免保證金開證、出口打包放款、進出口押匯等基本形式為主,而像國際保理等較復雜的業務所占比重較少,國際貿易融資業務量與市場提供的空間相比很不協調。因此必須借鑒國際貿易融資的經驗教訓,結合中國實際,分析融資風險的成因。
對貿易融資業務的重要性和風險認識不夠
首先,商業銀行的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部門對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缺乏了解,也無經驗,對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風險性普遍認識較為膚淺,表現為兩種傾向:一是錯誤地認為國際貿易融資不需要動用實際資金,只需出借單據或開出信用證就可以從客戶賺取手續費和融資利息,是零風險業務,這直接導致20世紀90年代中期由于大量信用證墊款形成的銀行不良資產;二是當出現問題后,又認為國際貿易融資風險很大,采取的措施又導致國際貿易融資授信比一般貸款難,審批時間長,制約了該業務的發展。
其次,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是本幣業務,國際業務的比重相對較少,在機構、人才、客戶方面均不占優勢,以致大部分人以為與其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去發展國際貿易融資,還不如集中精力抓好本幣業務。另外,對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在提高銀行的盈利能力,優化信貸資產質量等方面的作用認識不足、認為貿易融資業務在整個信貸資產中的數量少,作用不大。
銀行內部缺乏有效的防范管理體系,風險控制手段落后
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所涉及的風險有客戶風險、國家風險、國外代理風險、國際市場風險和內部操作風險。這些風險的管理需要先進的技術手段將銀行相關部門之間、分支行之間高效有機地聯系在一起。而中國銀行在外匯業務的處理程序方面較為落后,不同的分支行之間、不同的部門之間業務相互獨立運行,缺少網絡資源共享,缺乏統一的協調管理,以至無法達到共享資源、監控風險、相互制約的目的。如融資業務由國際業務部一個部門來承擔信貸風險控制、業務操作風險控制和業務拓展。風險控制既顯得乏力,又缺乏銀行內部相互制約和風險專業控制,面對中國進出口企業普遍經營虧損,擁有大量不良銀行債務的客觀實現,銀行的貿易融資潛伏著巨大的風險。
融資業務無序競爭破壞風險管理標準
中國開展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時間相對國外較短,市場尚不成熟,各種約束機制還不健全,隨著商業銀行國際結算業務競爭的日益激烈,各家銀行業務形式又較為單一,為爭取更大的市場份額,競相以優惠的條件吸引客戶,對企業客戶的資信審查和要求也越來越低,放松了對貿易融資風險的控制,例如有的銀行降低了開證保證金的收取比例;有的甚至采取授信開證,免收保證金;有的在保證金不足且擔保或抵押手續不全的情況下對外開立遠期信用證等等,這些做法破壞了風險管理的標準,加劇了銀行貿易融資業務的風險。
營銷隊伍薄弱,缺乏復合型的高素質業務人員
國際結算業務專業性強,對業務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但中國商業銀行在國際貿易融資方面人才匱乏,有限的人才資源也高度集中在管理層,同時,人才的知識結構單一。由于各家銀行都是把國際業務當作獨立的業務品種來經營,在機構設置上由國際業務部門負責國際結算和連帶的貿易融資業務。這就造成相關從業人員只熟悉國際結算而缺乏財務核算和信貸管理等方面的業務知識,無法從財務資料和經營作風準確判斷和掌握客戶資信,對國際貿易融資的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沒有充分的把握,降低了國際業務的產品功能和市場效果,對其風險也就缺乏了強有力的控制力度。
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法律環境不完善
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涉及到國際金融票據、貨權、貨物的抵押、質押、擔保、信托等行為,要求法律上對各種行為的權利和責任有具體的法律界定,但是中國的金融立法明顯滯后于業務的發展。有些國際貿易融資的常用術語和做法在中國的法律上還沒有相應的規范。例如,押匯業務中銀行對貨物的單據與貨物的權利如何,銀行與客戶之間的債券關系如何,進口押匯中常用的信托收據是否有效,遠期信用證業務中銀行已經承兌的匯票是否可以由法院支付等。因此,這種不完善的法律環境,使中國的貿易融資業務的風險進一步增大。
發展對策/貿易融資
提高對發展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認識
隨著中國的進一步開放,國際貿易往來日益頻繁,進出口總額將大幅提高,這必將為發展外匯業務尤其是貿易融資業務提供極大的市場空間。各級商業銀行要更新觀念,提高對發展外匯業務尤其是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認識。應從入世后面臨的嚴峻挑戰出發,以貿易融資業務為工具積極發展國際結算業務,要調整經營策略和工作思路,密切注重外資銀行的動向。因此,商業銀行要加強市場信息搜索,采取有利于推進國際結算業務發展的各種政策措施。
調整機構設置實行審貸分離原則
為滿足業務發展的需要,銀行有必要對內部機構進行調整,重新設計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運作模式,將審貸模式進行剝離,實行授信額度管理,達到既有效控制風險又積極服務客戶的目的。①應明確貿易融資屬于信貸業務,必須納入全行信貸管理。由信貸部對貿易融資客戶進行資信評估,據此初步確立客戶信譽額度。通過建立審貸分離制度,將信貸風險和國際結算風險由信貸部、信貸審批委員會和國際業務部負責,最終達到在統一綜合授信管理體系下的審貸分離,風險專項控制,從而采取不同的措施,控制物權,達到防范和控制風險的目的。②授信額度應把握以下幾點:一是授信額度要控制遠期信用證的比例,期限越長,風險越大;二是控制信用證全額免保比例,通過交納一定的保證金來加強對客戶業務的約束和控制;三是建立考核期;四是實行總授信額度下的分向授信額度的管理;五是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跟蹤基本客戶的進出口授信額度,加強部門內部的協調和配合。
建立科學的融資貿易風險管理體系
制定符合國際貿易融資特點的客戶評價標準,選擇從事國際貿易時間較長、信用好的客戶。成立信用審批中心和貿易融資業務部門,影響國際貿易融資的風險因素相對很多,因此防范風險要求商業銀行人員具有信貸業務的知識以分析評價客戶的信用。從而利用人才優勢事前防范和事后化解各種業務風險。
完善制度實施全過程的風險監管
(1)做好融資前的貸前準備,建立貸前風險分析制度,嚴格審查和核定融資授信額度,控制操作風險,通過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自然風險和社會風險、國家宏觀經濟政策風險、匯率風險等進行分析以及對申請企業、開證人和開證行的資信等方面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及時發現不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
(2)嚴格信用證業務管理。信用證在國際貿易中一直被認為是一種比較可靠的結算方式。審核信用證是銀行和進出口企業的首要責任。首先,必須認真審核信用證的真實性、有效性、確定信用證的種類、用途、性質、流通方式和是否可以執行;其次,審查開證行的資信、資本機構、資本實力、經營作風并了解真實的授信額度;三是要及時了解產品價格、交貨的運輸方式、航運單證等情況,從而對開證申請人的業務運作情況有一個綜合評價,對其預期還款能力及是否有欺詐目的有客觀的判斷;四是要認真審核可轉讓信用證,嚴格審查開證行和轉讓行的資信,并對信用證條款進行審核。
(3)盡快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機制,嚴格依法行事。應該加強對現有的相關立法進行研究,結合實際工作和未來發展的趨勢,找出不相適應的地方,通過有關途徑呼吁盡快完善相關立法。利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保障銀行利益,減少風險。
加強和國外銀行的合作
在眾多國外投資者看好中國市場、對外貿易發展良好的形勢下,國有商業銀行應該抓住這一有利時機,基于共同的利益和興趣,與國外有關銀行聯手開拓和占領中國的外匯業務市場,共同爭取一些在中國落戶的、利用外資的大項目,多方面、多層次地拓展中國商業銀行的貿易融資業務。
防范融資風險的`意識和能力
國際貿易融資是一項知識面較廣、技術性強、操作復雜的業務,對相關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要求很高。中國開展這項業務時間短,急需既懂國際慣例、懂操作技術又精通信貸業務的復合型專業人才。商業銀行國際結算業務的競爭,實質上是銀行經營管理水平和人員素質的競爭。因此,提高貿易融資管理人員的素質,增強防范風險的意識和能力已成為當務之急,應盡快培養出一批熟悉國際金融、國際貿易、法律等知識的人才。首先,要引進高水平和高素質的人才,可充分利用代理行技術先進的特點,選擇相關課題邀請代理行的專家作專題講座,有條件的還可派員工到國外商業銀行學習。其次,在平時工作中,要注意案例的總結分析,及時積累經驗,并有意識地加強國際貿易知識和運輸保險業務的學習,密切關注國際貿易市場動態,了解掌握商品的行情變化,培養對國際貿易市場的洞察力,增強識別潛在風險的能力,以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三是抓好崗位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服務質量和道德修養。四是強化風險意識,不斷提高員工識偽、防偽能力,努力防范和化解國際貿易融資風險。
拓展知識:商業銀行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包括哪些
商業銀行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包括信用證(含國際及國內信用證)、托收、匯款、保理等業務項下的授信及融資(包括由此派生的遠期結售匯項下授信)業務和本外幣非融資類保函項下的授信。其中,信用證、托收、匯款項下授信及融資業務包括打包貸款、出口押匯、出口貼現、福費廷、風險參與、進口授信開證、進口押匯、提貨擔保,授信開立國內信用證及國內信用證議付等。風險包括:出口信用保險的除外責任風險,審單風險,資金風險,企業信用風險和銀行資信的風險。
授信:
授信是指商業銀行向非金融機構客戶直接提供的資金,或者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的保證,包括貸款、貿易融資、票據融資、融資租賃、透支、各項墊款等表內業務,以及票據承兌、開出信用證、保函、備用信用證、信用證保兌、債券發行擔保、借款擔保、有追索權的資產銷售、未使用的不可撤銷的貸款承諾等表外業務。簡單來說,授信是指銀行向客戶直接提供資金支持,或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證的行為。
授信按期限分為短期授信和中長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內(含一年)的授信,中長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融資:
融資,英文是financing,從狹義上講,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對融資的解釋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采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采取的貨幣手段。
融資詳細解釋:
1、指企業運用各種方式向金融機構或金融中介機構籌集資金的一種業務活動;
2、指礦業權經營的實質是礦業權融資和礦業開發;
3、指貨幣資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間,直接或間接地進行資金融通的活動;
4、指貨幣資金的調劑融通是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社會經濟實體之間進行余缺調劑的有效途徑和手段;
5、廣義的融資是指資金在持有者之間流動以余補缺的一種經濟行為這是資金雙向互動的過程包括資金的融入(資金的來源)和融出(資金的運用)。狹義的融資只指資金的融入;
6、指資金在供給者與需求者之間的流動,這種流動是雙向互動的過程,既包括資金的融入,也包括資金的融出。
7、指企業從有關渠道采用一定的方式取得經營所需的資金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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