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時間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最后交易日時間“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
漲跌停板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7%。
保證金
為加強風險控制,此次業務規則修訂稿將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準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規定。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 規避月末波動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征求意見稿)中規定,最后交易日與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周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交割。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競價交易
漲跌停板成交“平倉掛單優先”
股指期貨連續競價交易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一點與A股市場相類似;但在遇到漲跌停板的極端行情之時,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指令,按照“平倉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是因為股指期貨采用雙向交易,投資者既可以開多倉,也可以開空倉。
股指期貨采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25-9:30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25-9:29為指令申報時間,9:29-9:30為指令撮合時間。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不接受市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撮合時間不接受指令申報。
為防止部分會員和客戶利用技術優勢影響交易系統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對于會員、客戶采取可能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采取相關措施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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