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招搖撞騙罪是指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顒拥男袨?。它主要有以下幾個特征:(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對社會的正常管理活動。(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三)、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四)、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為了謀取非法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條 招搖撞騙罪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顒拥男袨?。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按照上述規定從重處罰。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應當以招搖撞騙罪立案追究刑事責任。行為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括三種情況: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低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職務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某一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另一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此外,成立本罪要求行為人主觀上須有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招搖撞騙罪的構罪要件如下:
1、招搖撞騙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已年滿16周歲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為招搖撞騙罪的主體。
2、招搖撞騙罪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及其在社會上的威信,也會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的合法權益。
3、招搖撞騙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并且是以騙取非法利益為目的。此處的非法利益包括各種物質利益和非物質利益。如果行為人僅僅是出于為了耍威風、滿足虛榮心而自我炫耀,并無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不成立本罪。
4、招搖撞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
招搖撞騙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按照上述規定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條
【招搖撞騙罪】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招搖撞騙罪與詐騙罪的區別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對于招搖撞騙最與詐騙罪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侵犯的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對社會的正常管理活動,后者侵犯的則是公私財產的所有權。
(二)、侵犯對象不同。前者的對象既包括錢財等物質性利益,也包括非物質性利益、后者的對象則僅限于錢財
(三)、構成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只能是采用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地位、職稱的方法進行欺騙、后者則可以用任何方法進行詐騙
(四)、犯罪數額不同。前者的成立不以詐騙財物數額較大為要件、后者則必須達到規定的數額才構成犯罪
(五)、犯罪目的不同。前者行為人可以是追求物質性利益,也可以是追求非物質性利益、后者則僅限于非法占有物質性利益(公私財物)。
二、什么是招搖撞騙罪
招搖撞騙罪是指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顒拥男袨?。它主要有以下幾個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對社會的正常管理活動。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
(三)、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四)、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為了謀取非法利益。
三、招搖撞騙罪的處罰
依照《刑法》第279條的規定,對招搖撞騙罪根據其罪行輕重分兩個量刑幅度處罰:
(一)、構成招搖撞騙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是指一貫招搖撞騙或流竄作案,影響極壞的;屢教不改的:犯罪手段特別卑劣的;后果嚴重的,以及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三)、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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