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證擔保的范圍應如何確定
擔保的范圍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的,法定擔保范圍為:1、主債權,有稱原債權、本債權,是擔保的重要內容。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約定利息。3、損害賠償金。指債務人因不履行債務或者不適當履行債務給債權人造成損害而支付的賠償費用。4、違約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為違約行為支付的帶有懲罰性或者補償性的金錢。
一、擔保的范圍怎么劃分 擔保的范圍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的,法定擔保范圍為: 1、主債權,有稱原債權、本債權,是擔保的重要內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約定利息。 3、損害賠償金;指債務人因不履行債務或者不適當履行債務給債權人造成損害而支付的賠償費用。 4、違約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為違約行為支付的帶有懲罰性或者補償性的金錢。 5、延遲利息;指由于人延遲履行而導致的利息,延遲利息是法定的附隨性債權,因此不必經當事人特別約定或登記,即屬于房地產抵押的擔保范圍。 6、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指抵押權人因行使抵押權而支出的費用,比如拍賣費、變賣費、訴訟費等。二、擔保期限的法律規(guī)定內容 1、當事人對保證期間有約定的,從約定。 2、保證合同約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未約定。 3、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 4、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5、最高額保證合同對于保證期間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清償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沒有約定債務清償期限的,保證期間自最高額保證終止之日或自債權人收到保證人終止保證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6個月。 6、約定保證期間的變動,須經過保證人的書面同意。 7、保證期間為不變期間。三、擔保的擔保方式 《民法典》規(guī)定的擔保方式有5種: 1、保證: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的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抵押: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民法典的規(guī)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3、質押: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民法典的規(guī)定以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民法典規(guī)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預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抵押擔保的范圍一般包括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七十三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1、主債權。
主債權又稱原債權、本債權,是擔保的重要內容。
2、利息。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約定利息。法定利息是指雙方沒有先對利息進行約定,只能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基本利息來計算。
3、延遲利息。
延遲利息指由于人延遲履行而導致的利息,延遲利息是法定的附隨性債權,因此不必經當事人特別約定或登記,即屬于房地產抵押的擔保范圍。
4、違約金。
違約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為違約行為支付的帶有懲罰性或者補償性的金錢。
5、損害賠償金。
損害賠償金指債務人因不履行債務或者不適當履行債務給債權人造成損害而支付的賠償費用。
6、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指抵押權人因行使抵押權而支出的費用,比如拍賣費、變賣費、訴訟費等。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 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yōu)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第一百七十五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一百七十六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一百七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guī)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擔保
未約定抵押擔保范圍
抵押是債務擔保的方式之一,對財產進行抵押時,需要簽訂抵押合同,而抵押合同需要載明的內容是比較多的,如抵押的財產、抵押的范圍等,那么沒有明確抵押擔保的范圍如何處理?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一、沒有明確抵押擔保的范圍怎么辦 抵押合同沒有明確抵押擔保范圍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四百條 【抵押合同】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二、雙方自行約定的抵押擔保期間是否有效 另外,除了遵守一般簽訂合同的規(guī)則,雙方也自行約定抵押擔保期間,要是自行約定的就是無效的。因為抵押權屬于擔保物權的一種,所以應當嚴格遵循民法典定的原則。民法典定原則是指物權的種類及其內容等均由法律明確規(guī)定,當事人不能任意創(chuàng)設新物權或變更物權的法定內容。若抵押權根據合同當事人約定就可消滅,則有違民法典定原則。 根據民法典定原則,除了不能自行約定抵押擔保期間,還不能約定以下的內容: 1、物權的種類 當事人設定的物權必須符合現行法律的明確規(guī)定,法律只允許當事人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物權秩序確定他們之間的關系。例如,設定不移轉占有的動產質權;約定租賃權為用益性質的他物權等,因為缺乏法律依據,違反了物權種類法定的強制性規(guī)定而無效。 2、物權的內容 當事人不得逾越法律規(guī)定的物權內容的界限,改變法律明文規(guī)定的物權內容,如約定永久性地限制所有人對其所有物的處分權,亦即取消所有權中的處分權能。 3、物權的效力 物權的效力是指法律賦予物權的強制性作用力,是合法行為發(fā)生物權法上效果的保障力。物權具有的排他、優(yōu)先及追及效力,都應當由法律明確規(guī)定,不容當事人通過協(xié)議隨意改變。例如,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物優(yōu)先受償,如果當事人通過協(xié)議設定不具有優(yōu)先受償性的抵押權,這種約定就會被認定為無效。 4、物權的公示方式 動產公示以交付(占有)為原則,以登記為例外;不動產均以登記為公示方法。法律對物權變動時的公示方式均有明確規(guī)定,非以法定方式予以公示,物權的變動或者無效,或者不得對抗第三人,當事人不得協(xié)商不經公示的所有權轉移。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guī)定,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按上述原則確定擔保范圍。
抵押權所擔保的范圍包括哪些?
抵押權所擔保的范圍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債務本金:債務本金是指借款人欠債的原始金額,也就是借款人向債權人所借的錢款數額。在借款合同中,債務本金通常是最重要的內容之一。抵押權所擔保的主要內容是債務本金,即借款人欠債的錢款數額。
2、利息和違約金:除了債務本金以外,抵押權還可以擔保未支付的利息和違約金等附加費用,以保障債權人的權益。
3、相關費用:在實現抵押權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例如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等也可以被抵押權擔保。
抵押權順序:
抵押權順序也叫抵押權的次序,是指同一財產上有數個抵押權時,各個抵押權人優(yōu)先受償的先后次序。
先順序的抵押權人,優(yōu)先于后順序的抵押權人受償,后順序的抵押權人就只能在先順序抵押權人受償之后的抵押物價值余額中得到受償。同一順序的抵押權人則按照各自債權額的比例進行受償。例如,A、B、C三人對于張某房屋都享有抵押權,但是A和B處于同一順序,C處于次一順序,那么房屋變賣或拍賣之后得到的價款,必須先付給A和B,C只能在A和B受償之后的余額中進行受償;而A和B之間,要按照各自債權數額的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張某欠A是lO萬元,欠B是5萬元,那么A和B就按照2:1的比例對房屋的價款各自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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