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貸款方式有哪幾種
質押貸款方式一共有6種:
一、存單質押貸款
指借款人以貸款銀行簽發的未到期的個人本外幣定期儲蓄存單(也有銀行辦理與本行簽訂有保證承諾協議的其他金融機構開具的存單的抵押貸款)作為質押,從貸款銀行取得一定金額貸款,并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一種信用業務。
二、倉單質押貸款
指銀行與借款人(出質人)、保管人(倉儲公司)簽訂合作協議,以保管人簽發的借款人自有或第三方持有的存貨倉單作為質押物向借款人辦理貸款的信貸業務。
三、知識產權質押貸款
指以合法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經評估后向銀行申請融資。由于專利權等知識產權實施與變現的特殊性,目前只有極少數銀行對部分中小企業提供此項融資便利,而且一般需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加保。
四、保單質押貸款
指投保人把所持有的保單直接抵押給保險公司,按照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定比例獲得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
五、國債質押貸款
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國債作為質押,從貸款銀行取得人民幣貸款,到期一次性歸還貸款本息的一種貸款業務。
六、股票質押貸款
指證券公司以自營的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作質押,從商業銀行獲得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
北京銀行供應鏈金融主要業務模式
包括三種:
1、應收款項融資:針對企業因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形成的應收賬款,可以通過向北京銀行申請貸款來獲得短期資金支持。
2、倉單質押融資:針對企業存貨場所具有固定資產性質、且存貨品質符合標準的情況下,可將現有的倉單進行質押,以獲取相應的融資額度。
3、訂單融資:針對企業在簽訂交易合同后,需要購買原材料,并需要一定資金支持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向北京銀行申請融資,以滿足其短期周轉資金需求。
倉單質押和存貨質押的區別
一、倉單質押和存貨質押的區別有哪些
1、倉單質押和存貨質押有三個區別,分別是:
(1)質押范疇不同。存貨質押模式下,融資方將有形的貨物交由監管企業代資金方保管并設定質押,屬動產質押范疇,倉單質押模式下,融資方將記載倉儲貨物所有權的倉單直接交由資金方進行占有并質押,屬權利質押范疇;
(2)資信要求不同。存貨質押業務下,監管企業承擔的是監管責任;
(3)接受動態模式不同。存貨質押業務下,融資方只要符合相關要求即可自自由換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二、倉單質押業務特點有哪些
1、 多適用于商品流通企業;
2、 有效解決企業擔保難問題,當企業無固定資產作為抵押,又尋找不到合適的保證單位擔保時,可以自有的倉單作為質押向銀行取得貸款;
3、 緩解企業因庫存商品而造成的短期流動資金不足的狀況;
4、 質押倉單項下貨物允許周轉,可采取以銀行存款置換倉單和以倉單置換倉單兩種方式。
倉單質押是什么意思
倉單質押是一種金融交易行為,指企業或個人將其擁有的倉庫存儲的產品通過抵押拿取貸款。在倉單質押交易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會對質押資產價值進行風險評估,并基于該價值為貸款提供者確定貸款額度。
倉單質押交易有助于提高倉庫存儲產品的流動性。通過將實物產品的所有權轉化為倉單,企業或個人可以將這些倉單放置于金融市場上,從而吸引更多的投資者進行交易。這種交易方式可以有效減少倉庫資產空閑時間,加速現金流的轉換和實現利潤的最大化。
與傳統的抵押貸款方式相比,倉單質押交易具有更高的靈活性。它可以解決傳統貸款方式的流動性問題,同時減少了資金占用率和風險因素。作為一種有效的融資手段,倉單質押交易在金融市場上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應用,為企業和個人的資金需求創造了更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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