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應繳個稅=應納稅所得額x稅率-速算扣除數。
以上是個稅計算的基本公式,但是具體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是根據不同的應納稅所得額而定的,分為不同的檔次。具體來說,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6000元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20;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為16920;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為31920;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為52920;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為85920;超過96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為181920。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某個人的年終獎是1萬元,當月工資是8千元,那么他的應納稅所得額就是1萬+8千-5千(起征點)=1.3萬元。根據稅率表,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6萬元的部分,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所以他的應繳個稅就是1.3萬元x3%-0=390元。
總的來說,年終獎個稅的計算方法并不復雜,只需要將年終獎與當月工資合并計算,然后根據應納稅所得額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即可。
如果你所說的年終獎屬于全年一次性獎金,對于全年一次性獎金,納稅人可以選擇不并入全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當然,也可以選擇并入全年綜合所得(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按照綜合所得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
對于全年一次性獎金,納稅人選擇不并入全年綜合所得(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那么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計算:
第一步,計算換算后的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為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第二步,確定適用稅率。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第三步,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舉個栗子,假設你的全年一次性獎金12萬元,選擇不并入全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那么步驟如下:
第一步,確定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為120000÷12=10000元。
第二步,確定適用稅率。
對應按月換算后的稅率表,由于10000在3000元至12000元之間,所以級數為2,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
第三步,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為120000×10%-210=11790元。
需要注意的是:
1、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2、是否并入全年綜合所得,由納稅人自己選擇。一般情況下,納稅人應該選擇全年納稅相對比較少的方法。因為該政策的出臺,就是為了減輕納稅人的稅收負擔,緩解中低收入群體壓力。
3、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目前延至2023年底。
4、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5、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6、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的單位,個人取得年終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可以計入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一次性年終獎個稅怎么計算
一次性年終獎個稅怎么計算
1、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12=商數(按照商數查找相應的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2、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乘以)適用稅率A-速算扣除數A。年終獎屬于獎金范圍。因此年終獎應納入工資總額范圍,性質上屬于工資。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1、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12=商數(按照商數查找相應的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2、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乘以)適用稅率A-速算扣除數A。
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每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速算扣除數:
(1)全月應納稅額不超過3000元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0;
(2)全月應納稅額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210元;
(3)全月應納稅額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1410元;
(4)全月應納稅額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2660元;
(5)全月應納稅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4410元;
(6)全月應納稅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7160元;
(7)全月應納稅額超過80000的部分,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15160元。
發年終獎不是公司的義務。是否發年終獎取決于公司的業績。公司不發年終獎不違法。拿不到年終獎,能否向用人單位‘維權’取決于不發年終獎是否侵犯了勞動者的獲得報酬權,進一步來講,需要判斷年終獎的性質是勞動者工資的一部分還是單純的福利。法律并未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向勞動者支付年終獎,發放與否一來取決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是否就此進行約定,二來取決于單位規章制度是否有此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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