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后,員工需要達到最低醫(yī)療期,才能進行殘疾鑒定。申請工傷鑒定時需要最短的醫(yī)療期。
1-2個月:頭皮裂傷,血腫;
3個月:顱骨,顱底骨折,頭面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橫突,棘突,層狀骨折,截肢(手指,趾),軟組織挫傷,腦震蕩,器官挫傷的保守治療,燒傷 (小面積,淺層),一般眼科(外傷性白內(nèi)障,視神經(jīng)萎縮,球體異物除外),一般耳鼻喉科(鼻腔和鼻竇良性腫瘤除外),嚴重軟組織挫傷;
6個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體骨折,腦挫傷,器官破裂手術,燒傷(大面積,深度),眼科(損傷性白內(nèi)障,視神經(jīng)萎縮,眼內(nèi)異物),良性鼻腔和鼻竇腫瘤,嚴重軟組織 口腔正面挫傷
1年:氣管損傷,股骨頸骨折,腦出血
1.5年:脊柱骨折和脊髓損傷。
擴展資料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傷害事故征收評估”的有關規(guī)定,有關規(guī)定如下:
一,首先,殘疾鑒定的時間是基于事故造成的傷害或由傷害引起的并發(fā)癥的治療結束。
二,殘疾人鑒定部門一般不接受個人委托,可以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民法院和律師事務所的批準。
原因分析:
交通事故和殘疾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殘。 這些包括:精神,生理和解剖異常以及由此導致的生命,工作和社交活動的喪失。 根據(j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殘疾狀況,將受傷人員的殘疾程度分為10級,從一級(100%)到十級(10%),每級相差10%。
關于交通事故中殘疾識別的時間安排,地方法院的做法是不同的。 有些法規(guī)是從受傷之日起6個月,有些是3個月,有些法規(guī)是1年,有些甚至更長。 鑒于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為1年,起點為:損傷明顯,自受傷之日起;
在確認檢查后,當時未發(fā)現(xiàn)損傷,并且可以證明是由于侵權造成的,從傷害診斷之日算起。 通過這種方式,如果一些受害者在受傷一年后被確定為殘疾,則可能有權“正確睡眠”,并且一些受害者由于一般意圖而通過了訴訟時效。
三,交通事故處理人身傷害評估的程序一般如下:
被評估人應攜帶案件處理單位簽署的殘疾評估申請表和案件處理人的簽名;
2.攜帶縣級以上醫(yī)院損傷開始時和治療結束后的診斷證據(jù),檢查結果以及CT,X射線和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yī)院借用和復制相關的醫(yī)療記錄和檢查記錄;
4.在評估受撫養(yǎng)人的勞動能力時,還應攜帶評估員的身份證和戶籍證明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的指示;
5.評估應基于事故直接造成的傷害或已確定的并發(fā)癥的治療結束。 如果治療尚未結束,并且調解需要提供補償依據(jù),則應在申請中說明;
6.評估員需要親自檢查并支付規(guī)定的評估費。
法律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傷害人員傷殘情況評估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傷殘鑒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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