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如何分檔?分別交多少?
一、個人所得稅分為7檔
個人所得稅分為7檔,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稅率檔分為7檔。
7檔稅率劃分的標準是以應納稅所得額微標準,根據應納稅所得額以及所在區間的不同,適用的稅率分為7檔:3%,10%,20%,25%,30%,35%和45%。
第一檔: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
第二檔: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6000元不超過144000元的部分,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20;
第三檔: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44000元不超過300000元的部分,適用的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為16920;
第四檔: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0000元不超過420000元的部分,適用的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為31920;
第五檔:應納稅所得額超過42000元不超過660000元的部分,適用的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為52920;
第六檔:應納稅所得額超過660000元不超過960000元的部分,適用的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為85920;
第七檔: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60000元的部分,適用的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為181920。
個人所得稅率是個人所得稅稅額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比例,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
二、計算方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稅起征點是5000元,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額)-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比如工資是6000,那么按照公式:(6000-5000)X3%=30
三、退稅、補稅
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并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選擇使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提供的簡易申報功能,便捷辦理年度匯算退稅
如果納稅人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額、已繳稅額,無法確定自己應該補稅還是退稅,或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予辦理年度匯算的條件,可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可要求扣繳單位提供發放的收入和已預繳稅款等情況;
二、可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查詢本人納稅年度的收入和納稅申報信息;
三、年度匯算開始后,稅務機關將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根據一定規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如果納稅人對預填的收入、已預繳稅款等申報表項目認真核對沒有異議并確認后,系統就會自動計算出應補或應退稅款,納稅人就能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了。
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1.綜合所得年度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表(適用于年度計算):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年度綜合所得,適用于2019年及以后取得的綜合所得)
(注1: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注2: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換算后計算應納稅額。)
年度計算個人所得稅: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年度收入額-準予扣除額
準予扣除額=基本扣除費用60000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綜合所得月度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表(適用于月度計算):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月度綜合所得,適用于2019年及以后取得的綜合所得)
(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間計算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
月度(包括按月預扣)計算個人所得稅: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額-準予扣除額
準予扣除額=基本扣除費用5000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3、2018年第四季度工資薪金所得月稅率表,適用于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工資薪金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過渡期
(過渡期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注:納稅人在過渡期間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不扣除個稅新法規定的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費用。
二、經營所得適用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適用于2018年10月以后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注: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
計算個人所得稅: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年應稅收入額-準予稅前扣除金額
三、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稅款。
(一)超過四千:
1.勞務報酬所得=收入*(1-20%)
2.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收入*(1-20%)
2.稿酬所得=收入*70%*(1-20%)
(二)未超四千:
1.勞務報酬所得=收入-800元
2.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收入-800元
2.稿酬所得=收入*70%-800元
勞務報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
(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居民個人辦理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應當依法計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收入額,并入年度綜合所得計算應納稅款,稅款多退少補。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20%
四、特定所得的基本計算
1、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每次收入額×20%
2、財產租賃所得
按照每次租賃收入的大小,區別情況計算:
①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每次收入-費用800元)×20%
②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每次收入×(1-20%)×20%
3、財產轉讓所得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轉讓財產的收入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20%
4、偶然所得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每次收入額×20%
注意:如果另行給予優惠稅率或者減半征收的,則按優惠稅率或者減半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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