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民的工資超過5000的,對于超過部分,是需要按照比例繳納 個人所得稅 的,依法 納稅 是公民的法定義務。那么個人所得稅的應稅項目的內容有哪些?今天, 網 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個人所得稅的應稅項目包括以下11項: 1、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卷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包括四個方面: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業并領取 營業執照 的城鄉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二)、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取得營業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也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既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去的的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稅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組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勞物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象、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濟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紙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這里所說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圖片、樂譜等能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的作品;“個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譯的作品等。個人取得遺作稿酬,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稅。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著作權、 商標權 、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將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稅。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 股權 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是指個人的存款利息、貨款利息和購買各中種債券的利息。股息,是指也稱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據股份制 公司章程 規定,憑股票定期從股份 公司 取得的投資利益。紅利,也稱公司(企業)分紅,是指股份公司或企業根據應分配的利潤按股份分配超過股息部分的利潤。股份制企業以股票形式向 股東 個人支付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的股票面額為收入額計稅。 8.財產租賃所得 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筑物, 土地使用權 、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9.財產轉讓所得 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征卷、股權、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自有財產給他人或單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轉讓不動產和動產而取得的所得。對個人股票買賣取得的所得暫不征稅。 10.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經常性的,屬于各種機遇性所得,包括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含獎金、實物和有價證券)。個人購買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獎券、中國體育彩票,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的,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10000元的,應以全額按偶然所得項目計稅。 11.其他所得 除上述10項應稅項目以外,其他所得應確定征稅的,由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是指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截止1997年4月30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項目有: (一)個人取得“菜冠深中國科學院院士榮譽基金會”頒發的中國科學院院士榮譽獎金。 (二)個人取得由銀行部門以超過國家規定利率和保值貼補率支付的攬儲獎金。 (三)個人因任職單位繳納有關保險費用而取得的無償款優待收入。 (四)對保險公司按投保金額,以銀行同期儲蓄存款利率支付給在保期內未出險的人壽保險戶的利息(或以其他名義支付的類似收入)。 (五)股民個人因證券公司招攬大戶股民在本公司開戶交易,從取得的交易手續費中支付部分金額給大戶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續費返還收入。 (六)個人取得部分單位和部門在年終總結、各種慶典、業務往來及其他活動中,為其他單位和部門的有關人員發放現金、實物或有價征券。 (七) 辭職 風險金。 (八)個人為單位或者他人提供擔保獲得報酬。 個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難以定界是哪一項應稅所得項目,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查確定。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知識,相信大家通過以上知識都已經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還遇到什么較為復雜的法律問題,歡迎登陸網進行 律師在線 咨詢。
法律客觀: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概括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對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從下面三個方面來理解:第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1)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2)所轉讓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個人在境內;(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4)所銷售或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但是,根據財稅[2009]11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有關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簡稱境外)提供建筑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征收營業稅。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倉儲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發、洗染、裱畫、謄寫、鐫刻、復印、打包勞務,不征收營業稅。第二、應稅勞務是指屬于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范圍的勞務。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屬于增值稅范圍,不屬于營業稅應稅勞務。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應聘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勞務,也不屬于營業稅的應稅勞務。第三、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有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有償是指通過提供、轉讓、銷售行為取得貨幣、貨物、其他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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