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設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程序
盡量詳細點目前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外資企業設產的步驟,大體分為前期準備、審批注冊、辦理各種登記三個階段。 選擇投資合作者 通過各種渠道,與市政府和區縣政府負責經濟與社會發展業務主管部門、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咨詢服務機構進行廣泛聯系,尋找合作者,洽談合作事宜。 簽訂合作意向書 擬合作的中、外各方,通過初步談判,簽訂擬合作項目意向書或協議書。 審批項目建議書 根據中外投資各方的合作項目意向書,由合作項目的中方編制項目建議書,報送政府主管部門審批。 需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中方上級主管部門報審項目建議書的請示 2、投資各方合作意向書 3、投資企業項目建議書 4、行業主管部門對項目設立的意見(部分行業) 5、投資各方所在國(或地區)政府主管部門發給的營業執照副本 6、投資各方資信證明 申請企業名稱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在項目建議書批準之后,合同、章程簽字之前,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企業名稱登記。需提交材料見工商行政管理規定。 審批可行性報告 中、外投資各方共同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報送政府審批部門審批。需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中方主管部門報審可行性報告的請示 2、項目建議書及批準文件 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4、投資各方法定代表證明書 5、投資各方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6、國內外市場需求情況調研和預測報告 7、規劃部門對項目建設地址選點、規劃設計條件、規劃設計方案審定意見 8、環境保護、消防、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等業務部門的意見 9、有關主管部門對項目的預審或評估報告 審批合同、章程 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合同、章程由各級政府外經貿部門負責審批。需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建議書及批準文件 2、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準文件 3、中外雙方簽定的合同、章程 4、投資各方所在國(或地區)政府主管部門發給的營業執照或商業登記證副本 5、投資各方資信證明 6、董事會組成及投資各方出具的董事會成員委派書 7、外資企業由外經貿部門一次審批,需提交的文件有: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章程、董事會組成名單、外國投資者的法律證明文件和資信證明文件。 領取企業批準證書 合同、章程批準后,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外商投資企業申請書》 2、外方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銀行的資信證明 3、中方營業執照 4、項目建議書及批準文件 5、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準文伯 6、合同、章程(含外文本)和附件及批準文件 7、董事會名單及董事長、董事的組成及委派證明 8、名稱登記 9、租房協議或房產證明 統計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在領取批準證書之后,辦理工商注冊登記之前,需到統計部門辦理統計登記手續: 1、出示企業的批準證書正本 2、填寫企業統計登記表(一式2份) 辦理工商注冊登記 經北京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及其授權單位批準投立的外商投資企業,應在收到批準證書后30天內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委托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由正副董事長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注冊申請書(一式3份) 2、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和批準證書(副本) 3、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準文件 4、投資者所在國(地區)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5、投資者的銀行資信證明 6、企業董事會名單及董事會成員、正副董事長的委派(任職)文件和上述人員的身份證明 7、外商投資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8、企業住所使用證明,企業住所租賃的房屋,要提交房屋租賃協議(租期應在1年以上)及出租方的房產證明 9、凡涉及城市建設(含占地、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等)和環境保護的,應提交有關主管機關的批件 10、從事經濟國家有專項規定的經營項目,還應提交有關主管機關的批準文件 辦理用地手續 外商投資企業獲得土地使用權需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用地手續 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 外高投資企業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30天內,向注冊地外匯管理局辦理外匯登記手續,領取《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需提交以下材料(復印件): 1、審批機關批準生效的合同、章程 2、審批機關核發的批準證書 3、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副本 外匯管理局審核上述文件后,填寫并頒發《外商投資企業外登記證》。 企業持《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到所在地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帳戶。經外匯管理局批準,外商投資企業也可以在境內其他地區或在境外的金融機構開立外匯帳戶。 銀行開戶 1、開立外匯帳戶 外商投資企業可任選一家獲準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開立外匯帳戶。開戶時,需向銀行提交以下材料(復印件): A.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 B.審批機關核發的批準證書 外商投資企業可任選一家獲準經營人民幣業務的銀行開立人民幣帳戶。開戶時,需向銀行提供以下材料: A.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 B.審批機關核發的批準證書 稅務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應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以下材料(復印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1、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 2、合同、章程及其批準文件 3、審批機關核發的批準文件 4、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準文伯 5、企業董事會組成名單 海關手續 1、報關注冊需提交以下材料 (1)、審批機關核發的批準證書 (2)、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工商營業執照 (3)、企業合同、章程 (4)、批準進口設備清單 (5)、企業驗資報告 (6)、外經貿委批復 2、進出口貨物征免稅審批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進出口貨物征免稅申請表 (2)、貨物發票 (3)、進出口許可證影印件 3、報關提貨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進口或出口貨物報關單 (2)、貨物發票 (3)、裝箱單 (4)、進出口貨物免征稅證明 (5)、運(提)單 (6)、進出口許可證件 財政管理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辦理財政管理登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 2、審批機關核發的批準證書 3、企業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準文本 4、企業的合同、章程
外商投資應該有哪些審批程序?
根據中外投資各方的合作項目意向書,由合作項目的中方編制項目建議書,報送政府主管部門審批。
需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中方上級主管部門報審項目建議書的請示
2、投資各方合作意向書
3、投資企業項目建議書
4、行業主管部門對項目設立的意見(部分行業)
5、投資各方所在國(或地區)政府主管部門發給的營業執照副本。
6、投資各方資信證明
申請企業名稱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在項目建議書批準之后,合同、章程簽字之前,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企業名稱登記。需提交材料見工商行政管理規定。
審批可行性報告
中、外投資各方共同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報送政府審批部門審批。需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中方主管部門報審可行性報告的請示
2、項目建議書及批準文件
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4、投資各方法定代表證明書
5、投資各方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6、國內外市場需求情況調研和預測報告
7、規劃部門對項目建設地址選點、規劃設計條件、規劃設計方案審定意見
8、環境保護、消防、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等業務部門的意見
9、有關主管部門對項目的預審或評估報告。
審批外商投資項目需要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1、投資者按照項目隸屬關系向審批機關提交項目建議書(也稱立項報告或項目申請書)。舉辦外商投資企業的項目建議書是由投資者向主管部門和經貿部門呈報的準備擬辦外商投資企業的報告。項目建議書經審批機關批準后,也就是說“立項”了,便可以對利用外資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
2、中外投資者共同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呈報主管部門和經貿部門批準。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對已經立項的外資項目從技術、經濟、法律等方面是否可行的分析總結和實施方案。通過對項目的技術、經濟各種方案進行論證對該項目在已有的和可能改變的條件下可能取得的成功進行分析,得出該項目可行或不可行的決策。可行性研究報告是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簽訂合同、章程的的基礎,一經審批機關批準,中外投資者即可進入合同、章程的談判。
3、訂立舉辦外商投資企業的合同,制定外商投資企業的章程,并同時呈報經貿部或其授權的審批機關批準,經批準后發給批準證書和批準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九十四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三)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于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吉林省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改善投資環境,提高辦事效率,吸引外商投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是外商來我省投資舉辦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資企業(以下統外商投資企業),均適用本辦法。第二章 審批管理機構和審批權限第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管理分為省和市(地、州)兩級。第四條 省級審批管理機構為吉林省外商投資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外商投資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四個組:
(一)綜合咨詢組:設在省外商投資服務中心。負責向中外投資者介紹合作機會,提供商務、法律、政策及其它業務咨詢等工作;接受委托起草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有關文件,并代為辦理報批手續;接受委托為外商投資企業辦理進出口業務;培訓外商投資企業管理及業務人員;承辦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有關綜合業務。
(二)項目審批和建設協調組(以下簡稱項目審批組):設在省計經委,負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項目工程評估和擴初設計審查的安排,重大項目建設條件的協調。
(三)合同審批管理組:設在省經貿委,負責合同、章程的審批、管理及監督履行。
(四)生產協調組:設在省計經委,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綜合統計,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第五條 在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管理方面,省與國家及省與市(地、州)的業務關系,仍按現行機構相互對口。第六條 項目總投資(含流動資金)在500萬美元以下的項目,由市(地、州)有關部門審批;500萬美元至1000萬美元(不含1000萬美元)的項目,由省審批管理機構審批;10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經省審批管理機構初審后,由省計經委、經貿委報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第七條 凡屬下列外商投資項目,須由省審批管理機構審批:
(一)國家限制外商投資的項目;
(二)出口產品實行許可證管理的項目;
(三)涉及產業合理布局和合理經濟規模的項目;
(四)建設和生產條件需省和國家平衡的項目;
(五)省政府及其部門所屬企業(公司)、駐省的中直單位及其所屬企業(公司)參與的項目;
(六)國家和省對審批權限有特殊規定的其它項目。
上述項目須報國家審批的,由省計經委、經貿委分別上報。第三章 審批程序和審批期限第八條 設立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的雙方(中方和外方)簽訂意向書后,應按以下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一)申報項目建議書。中方根據雙方簽訂意向書的基本內容編制項目建議書,按審批權限報市(地、州)計委(計經委)和省外商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項目審批組審批。報批的項目建議書應附意向書、雙方法人資格證明或有關證明材料。
(二)申報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議書批準后,由雙方共同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按項目建議書的上報程序報批,并抄報產品歸口管理部門。報批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應附下列文件:項目建議書批準文件,企業名稱登記核準通知書,產品歸口管理部門審查意見,外方資信證明,國家法律、法規要求辦理的其它批復文件。
(三)申報合同、章程和領取批準證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由雙方簽訂合同、章程,由中方上報合同、章程,并申領批準證書。報批的合同、章程需附下列文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含附件)及其批復文件、董事會成員名單及其委派書。
(四)申領營業執照。
(五)辦理其它手續。第九條 設立外資企業按以下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一)申報項目報告。外商經考察后如在省內舉辦外資企業,則由外商或其代理人編寫舉辦外資企業的項目報告,并按審批權限報市(地、州)計委(計經委)或省外商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項目審批組審批。報批的項目報告需附:外商法人資格證明和資信證明,國家法律、法規要求辦理有關批復文件,代理人的委托書。
(二)申領批準證書。項目報告批準后,外商即可向省外商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合同審批管理組提出正式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下列文件:項目報告(含附件)及其批復文件,企業名稱登記核準通知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企業章程,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文件或管理機構名單及其委派書,需進口的物資清單。申請批準后,到省外商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合同審批管理組領取批準證書。
(三)按本辦法第八條第(四)(五)項規定辦理。
相關推薦:
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的審批(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審批條例)
如何辦理外商來華邀請函(伊拉克人怎么辦理來華商務邀請函)
稅務賬務處理(繳稅企業所得稅賬務處理是什么)
稅務登記證如何辦理(個體戶稅務登記怎么辦理)
什么是證券發行市場(什么是證券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