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與受理:公民或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并填寫公證申請表。2、公證處審查階段:當事人應主動配合公證處的審查工作,接受詢問,并在制作筆錄中核對無誤后簽名,當事人確實不能簽名的,可由本人蓋章或按手印。公證處認為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或向有關單位、個人調查索取有關證明材料,并有權到現場作實地調查。3、公證處出證。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02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02(一)合同;02(二)繼承;02(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02(四)財產分割;02(五)招標投標、拍賣;02(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02(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02(八)公司章程;02(九)保全證據;02(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02(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0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法律分析:網上公證的做法如下:
1、通過手機辦理,部分城市的手機微信城市服務可以網上辦理這項服務,打開微信錢包,先給所在城市定位;
2、打開微信城市服務;
3、不同城市的服務不一樣,可以在此處找到公證申辦這一項城市服務;
4、進入公證申辦的頁面就會顯示所在地可以進行申辦的部門和機構,選中其中任一部門進行申辦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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