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指一個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雖有公司字樣但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公司,無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后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子公司是指一定數額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協議被另一公司實際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擁有自己所有的財產,自己的公司名稱、章程和董事會,以自己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從事各類民事活動,獨立承擔公司行為所帶來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一、采用全資子公司的形式進入一國市場主要有兩個優點:
1、管理者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在目標市場上的日常經營活動,并確保有價值的技術、工藝和其他一些無形資產都留在子公司。這種完全控制的方式同時還可以減少其他競爭者獲取公司競爭優勢的機會,尤其是在公司以技術作為其競爭優勢的情況下,這一點顯得特別重要。
另外,管理者對子公司的產出和價格也可以保持完全控制。與許可和特許經營方式有所不同,子公司創造的所有利潤也必須上交給母公司。
2、如果公司想協調旗下所有子公司的活動,全資子公司將是一種非常好的進入模式。公司可以從全球戰略的角度出發,把每個國別市場視作相互聯系的全球市場的一部分。因此,擁有對全資子公司的完全控制權對于追求全球戰略的公司管理者來說更具吸引力。
全資子公司也有兩個重要的缺陷:
1、這種方式可能得耗費大量資金,公司必須在內部集資或在金融市場上融資以獲得資金。然而,對于中小企業來說,要獲得足夠的資金往往非常困難。一般來說,只有大型企業才有能力建立國際全資子公司。
然而,一國在海外定居的公民可能會發現,他們所具備的獨特知識和能力是他們的重要優勢(在海外設立的國際子公司非常需要這方面的才能)。
2、由于成立全資子公司需要占用公司的大量資源,所以公司面臨的風險可能會很高。風險來源之一是目標市場上政治或社會方面的不確定性或者說不穩定性。這類風險嚴重時可能會使公司的物質財產和個人安危都受到威脅。
全資子公司的所有者可能還得承擔消費者拒絕購買公司產品所帶來的全部風險。當然,只要在進入目標市場之前充分了解目標市場上的消費者,母公司就能降低這種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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