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是規定公司經營范圍、公司組織結構,運行方式的規定,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一條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并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公司章程是規定公司經營范圍、公司組織結構,運行方式的規定,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一條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并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法律分析: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文件,是確定公司權利、義務關系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的基本規則的書面文件,是以書面形式固定下來的股東在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公司章程是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準則,是公司的憲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 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2)公司經營范圍;
(3)公司注冊資本;
(4)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5)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6)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7)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8) 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基本規則的書面文件。
《公司法》第十一條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驗資報告,是指注冊會計師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2號-驗資》的規定,在實施審驗工作的基礎上對被審驗單位的股東(投資者、合伙人、主管部門等)出資情況發表審驗意見的書面文件。
擴展資料
公司章程和驗資報告的作用
1、公司設立的最主要條件和最重要的文件公司的設立程序以訂立公司章程開始,以設立登記結束。訂立公司章程是設立公司的條件之一。
審批機關和登記機關要對公司章程進行審查,以決定是否給予批準或者給予登記。公司沒有公司章程,不能獲得批準,也不能獲得登記。
2、公司章程是確定公司權利、義務關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公司章程一經有關部門批準,并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即對外產生法律效力。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項權利,并承擔各項義務,符合公司章程行為受國家法律的保護;違反章程的行為,有關機關有權對其進行干預和處罰。
3、公司對外進行經營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據
由于公司章程規定了公司的組織和活動原則及其細則,包括經營目的、財產狀況、權利與義務關系等,這就為投資者、債權人和第三人與該公司的進行經濟交往提供了條件和資信依據。凡依公司章程而與公司經濟進行交往的所有人,依法可以得到有效的保護。
4、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規范
公司章程作為公司的自治規范,是由以下內容所決定的。其一,公司章程作為一種行為規范,不是由國家,而是由公司股東依據公司法自行制定的。公司法是公司章程制定的依據。作為公司法只能規定公司的普遍性的問題,不可能顧及到各個公司的特殊性。
而每個公司依照公司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則能反映本公司的個性,為公司提供行為規范。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種法律外的行為規范,由公司自己來執行,無須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當出現違反公司章程的行為時,只要該行為不違反法律、法規,就由公司自行解決。
其三,公司章程作為公司內部的行為規范,其效力僅及于公司和相關當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效力。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司章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驗資報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基本規則的書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東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載明了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準則,是公司的憲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實性、自治性和公開性的基本特征。絕對必要記載事項是指章程中必須予以記載的、不可缺少的事項,公司章程缺少其中任何一項或任何一項記載不合法,就會導致整個章程的無效,對于章程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各國公司法都予以明文規定,主要是公司性質所要求的章程的必備條款。
通常包括公司名稱、住所地、公司的宗旨、注冊資本、財產責任等。公司章程一經生效,即發生法律約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團規章特性,決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及股東成員,同時對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具有約束力。
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公司必須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修改、變更要遵循法定程序。
公司章程的特征包括什么1、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強調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內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強制規定,任何公司都不得違反。
2、真實性。真實性主要強調公司章程記載的內容必須是客觀存在的、與實際相符的事實。
3、自治性。自治性主要體現在:其一,公司章程作為一種行為規范,不是由國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訂的,是公司股東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種法律以外的行為規范,由公司自己來執行,無需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其三,公司章程作為公司內部規章,其效力僅及于公司和相關當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約束力。
4、公開性。公開性主要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內容不僅要對投資人公開,還要對包括債權人在內的一般社會公眾公開。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