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退伙怎么清算?
問題一:合伙人退伙的,其財產份額如何結算? 普通合伙人,對退伙前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廠結算財產時應扣除其應承擔的債務份額。所應承擔的份額按合伙協議的約定處理,合伙協議沒有約定的按出資比例計算,出資比例不明確的平均分擔。
有限合伙人,僅以其出資份額為限對退伙前的債務承擔責任,結算財產時按合伙協議約定處理。
問題二:合伙人退伙時的結算問題 應當退還出資及其增值部分,對方對退伙前、合伙期間的債務還是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2006修訂) 第五十一條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五十二條 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五十三條 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問題三:合伙人中途退伙投資款與利潤怎樣清算 你可以參考合伙企業法的相關規定處理這個問題:
第四十六條 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四十七條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八條 合伙人違反前二條規定,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三)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前款規定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五十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一條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即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合法繼承人不愿意成為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的,合伙企業應退還其依法繼承的財產份額。
合法繼承人為未成年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時由監護人代行其權利。
第五十二條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五十三條 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五十四條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五條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分擔虧損。
問題四:合伙企業解散與清算 還有入伙和退伙問題 合伙企業的解散 合伙企業的解散是指合伙企業因某種法律事實的發生而使其民事主體資格歸于消滅的行為。根據《合同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企業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當解散: 1 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意繼續經營的。 2 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 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 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 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 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它原因。 合伙企業的清算 所謂清算,指依法對宣布解散的合伙企業的財產進行清理,收回債權,清償債務,并最后分配所剩財產和分擔債務的行為。合伙企業從宣布解散到最終消滅,都需要一個清算的過程。《合伙企業法》規定了合伙企業的清算內容。 清算人的確定 合伙企業解散,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不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的職責 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①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③繳清合伙企業所欠稅款;④清理債權、債務;⑤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⑥代表合伙企業參與民事訴訟活動。清算人在清算中具有法律禁止的行為,應當依法予以法律制裁。 財產分配 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分配:①合伙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②合伙企業所欠稅款;③合伙企業的債務;④返還合伙人的出資。合伙企業財產按上述順序清償后仍有剩余的,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規定的比例分配;合伙協議未規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 合伙債務的負擔 合伙企業清算時,其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其不足的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業以外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伙協議未約定的,由各合伙人用其在合伙企業以外的財產平均分擔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業解散后,原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然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合伙企業的注銷登記,是合伙企業消滅其主體資格的法定程序。合伙企業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后,在15日內報送給企業登記機關,辦理合伙企業的注銷登記。 違反合伙企業法的法律責 1 違反規定,提交虛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取得企業登記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企業登記。 2 違反規定,在合伙企業名稱中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按照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 3 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責令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合伙人對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給合伙企......>>
問題五:合伙人退出怎么清算債務? 盈利要分擔債務也要分擔他要拿回25萬于法無據債務分擔25萬差不多
問題六:合伙人退伙,資產如何清算? 20分 合伙人退伙,應當按照合伙協議清算。
問題七:關于合伙人退伙債權債務 你好:合伙人之間的協議僅對合伙人有效,對債權人不發生效力,因此債權人有權按照合伙方面的法律規定,對你退伙前合伙所欠債務進行追討、你也有義務對退伙前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是清償后,你可以依據雙方的免責協議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問題八:跟朋友合伙開了飯店,現在我要退股,該怎么清算資產? 合伙人退伙,在按照退伙時的生產經營和財產狀況進行必要的結算后,應根據以下兩種情況對其財產進行處理和退還:第一,退伙時,經結算,企業的現實財產少于原始出資的,按現實財產折算的份額返還退伙人;企業經營持平的,將原始出資財產返還退伙人;企業經營有盈利的,要連同退伙人原始出資和應分得的收益一起返還退伙人,即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
他的算法是對的,不過如果你對現在飯店的估值8萬元不認同的話,可以找專業的資產評估機構重新估算。
問題九:合伙人要退股該怎么給他退 合伙人要退股的,首先應該根據雙方間的合伙協議來處理。
如果合伙協議中對此沒有明確約定的,則應該由雙方通過協商來處理。原則上可以將對方的出資退回,并參照雙方所約定的盈利分配比例來對合伙期間的盈利或虧損進行分割。
另外互合伙人在退出合伙后,對合伙期間報形成的債務仍要承擔連帶責任。
問題十:合伙退伙未清算如何處理 作為合伙經營,涉及權益義務以及退伙的糾紛應以合伙協議約定為準!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要求退出的一方應提前以書面形式提出。合作盈利的,退伙時有權要求退出投資資金!
合伙企業解散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1、變賣企業資產;
2、確認清算損益、支付清算費用;
3、收回債權、清償債務;
4、分配剩余資產。
5、因為現金是最容易分配的資產,所以合伙企業在清算時,通常需將資產全部變賣,然后再加以分配。合伙企業資產的分配順序如下:償付合伙人以外的債權人債權;償付合伙人債權;按資本余額分配剩余資產。
2個人合伙1人退出怎么清算?
兩個人合伙一人退出如何清算,具體如下:
1、如果合伙協議中規定了合伙期限,只有在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退出合伙;
2、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合伙人不同意退出的,可以按照出資比例協商將股權轉讓給其他兩位合伙人。
合伙人退股的如何清算?
合伙人退股的清算步驟如下:
首先,要根據雙方的合作協議或者雙方協商來處理。如果沒有合伙協議或協商無法解決,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決。
合伙人退股的,其他合伙人應當會同擬退股的合伙人,即退股合伙人,按照退股時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和退股合伙人的持股比例退還退股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退股合伙人對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一定的賠償責任,應當相應減少賠償數額,退股財產的返還方式,可以按照合伙協議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以貨幣或者實物返還。
同時,合伙人的退出并不意味著與合伙企業沒有聯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普通合伙人退股對退股前形成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企業的,按照退出前的債務,對退出時從有限合伙企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五十一條,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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