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競合和數罪并罰
法律主觀:
想象競合和 數罪并罰 的判斷: 1、想象競合犯也稱觀念的競合、想象的數罪,是指基于一個罪過,實施一個犯罪行為,同時侵犯數個犯罪客體,觸犯數個 罪名 的情況。 2、以法定的一罪處罰(法律已經規定以哪個罪處罰):即法律明文規定對一些牽連犯罪以某罪處理。法定數罪并罰:法律明確規定具有牽連關系的兩行為應數罪并罰。 3、數罪并罰是指對犯兩個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別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則判決宣告執行的 刑罰 。 4、想象競合犯是一個犯罪行為觸犯數個罪名,但是依照比較重的罪處罰。而數罪并罰是實施了數個行為,分別構成幾個不同的犯罪,然后數罪并罰。 《 刑法 》第六十九條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 死刑 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 管制 最高不能超過三年, 拘役 最高不能超過一年, 有期徒刑 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條 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后,管制仍須執行。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并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重罪吸收輕罪和想象競合犯
法律主觀:想象競合名為重罪實為輕罰是什么意思想象競合名為重罪實為輕罰,對犯罪行為的評價應做到不重復、不遺漏,因而在重罪并未規定附加刑的情況之下,應當按照輕罪的附加刑和重罪并罰,因為行為人畢竟實施了當處附加刑的行為。但是,如果重罪亦規定了同種附加刑,則應從重罪規定,按重罪之刑處罰。想象競合犯的原則想象競合犯的原則,即于犯罪行為所觸犯之各罪中,從一重罪處罰,這也是世界上許多國家的立法例,是十分合理的。之所以“合理”,是因為采用這種處罰原則符合想象競合犯本身既區別于一罪,又區別于數罪的獨特本質這個內在之“理”。首先,想象競合犯中行為人實施了一個犯罪行為卻侵犯了數個客體,因而其社會危害性顯然大于單純一罪。根據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其所承擔的刑罰也應當較單純一罪為重。在從一重罪的原則之下,犯罪所應承擔的刑罰較單純一罪為重,體現在無論犯罪人主觀意圖指向何結果,均必須承受基于該罪過所實施行為而導致較嚴重后果的懲罰,其最終處罰之罪可能與其主觀意圖不同,可見其重。其次,同理,想象競合犯中行為人只實施了一個危害行為,其危害性較實施數行為觸犯數罪名的實質數罪為輕,故其所受刑罰應較實質數罪為輕。而在從一重罪的原則之下,無論犯罪人的行為觸犯幾個罪名,最終對其只按一罪處罰,可見其輕。因此從一重罪處罰的原則能夠達到對想象競合犯的犯罪行為的合理評價,刑罰輕重控制適度,于理論及實踐均有不菲的價值,應當予以肯定并堅持下去。那么實踐中究竟如何操作,以實踐這一原則呢?這里提出一些原則性的做法。原則性的做法第一,何謂“重罪”?在確定重罪之前,應對各罪按其情節分別評價,歸入各罪中該行為應處的量刑檔次,在此基礎之上對各罪的法定刑進行比較。按照主刑重于附加刑,主刑中按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順序確定重刑。對于量刑幅度,應根據實際情況以上限高者或下限高者計。第二,對于輕罪的附加刑如何處理。有學者借鑒國外立法經驗提出應該并罰,對于這個問題,筆者認為對犯罪行為的評價應做到不重復、不遺漏,因而在重罪并未規定附加刑的情況之下,應當按照輕罪的附加刑和重罪并罰,因為行為人畢竟實施了當處附加刑的行為。但是,如果重罪亦規定了同種附加刑,則應從重罪規定,按重罪之刑處罰。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條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二條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
想象競合犯如何處罰
對于想象競合方的處罰一般是按照從一重罪的原則來進行處罰,具體而言即想象競合犯因為行為人僅有一個行為,只是其行為所侵犯的法益是多個的,因此按照罪刑法定原則只能定一罪。
【法律分析】
想象競合的規定常見情形(一行為侵犯數法益):1.犯搶奪、竊取國有檔案罪,同時又構成別的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2、犯擅自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罪,同時又構成別的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3、使用破壞的手段盜竊數額較大財物,又毀壞大量財物的,以盜竊罪從重處罰;4、實施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同時又構成侵犯知識產權、非法經營等罪,應從一重罪處罰;5、抗稅行為同時妨害公務或致人傷害的,以抗稅罪一罪處罰但如果致人重傷或死亡,則應轉化為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罪;6、危險駕駛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7、實施猥褻兒童罪,造成兒童輕傷以上后果,同時符合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想象競合犯 想象競合是什么意思
想象競合是指想象的數罪,觀念上的競合,是一個行為觸犯了數個罪名,但是最終擇一重罪處罰的情形。
想象競合犯的目的在于禁止對一個犯罪行為進行重復處罰,永遠是針對一個個具體的案件事實來判斷的。
例如:行為人用槍支射擊的方法故意殺人,子彈擊中被害人后又射進某博物館,損毀了國家級文物。行為人實施的是故意殺人的一個行為,同時危害了兩個社會關系,造成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和損毀國家文物兩個危害后果。
擴展資料
處罰原則
原則是于犯罪行為所觸犯之各罪中,從一重罪處罰,即依照行為觸犯的數個罪名中法定刑較重的犯罪定罪處刑,而不實行數罪并罰,這也是世界上許多國家的立法例。
第一,在確定重罪之前,應對各罪按其情節分別評價,歸入各罪中該行為應處的量刑檔次,在此基礎之上對各罪的法定刑進行比較。
按照主刑重于附加刑,主刑中按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順序確定重刑。附加刑,即罰金、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驅逐出境。對于量刑幅度,應根據實際情況以上限高者或下限高者計。
第二,對于輕罪的附加刑的處理。有學者借鑒國外立法經驗提出應該并罰,對犯罪行為的評價應做到不重復、不遺漏。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想象競合犯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想象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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