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的必備內容有十項:標題;收件人;審計意見;形成審計意見的基礎;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審計的責任;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報告的事項(如適用);注冊會計師的簽名和蓋章;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地址和蓋章;報告日期。
法律依據:《財政部關于印發等12項準則的通知》的附件2.2.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第八條規定:審計報告,是指注冊會計師根據審計準則的規定,在執行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
《財政部關于印發等12項準則的通知》的附件2.2.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第二十一條規定:審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要素:
(一)標題;
(二)收件人;
(三)審計意見;
(四)形成審計意見的基礎;
(五)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六)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審計的責任;
(七)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報告的事項(如適用);
(八)注冊會計師的簽名和蓋章;
(九)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地址和蓋章;
(十)報告日期。
在適用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還應當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 1324 號——持續經營》、《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 1504 號——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21 號——注冊會計師對其他信息的責任》的相關規定,在審計報告中對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關鍵審計事項、被審計單位年度報告中包含的除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之外的其他信息進行報告。
審計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 標題;
(二) 收件人;
(三) 正文;
(四) 附件:
(五) 簽章;
(六) 報告日期。
審計報告的正文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 審計概況:說明審計立項依據、審計目的和范圍、審計重點和審計標準等內容;
(二) 審計依據:應聲明內部審計是按照內部審計準則的規定實施,若存在未遵循該準則的情形,應對其做出解釋和說明;
(三) 審計結論:根據已查明的事實,對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所作的評價;
(四) 審計決定:針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提出的處理、處罰意見;
(五) 審計建議:針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提出的改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的建議。
審計報告的.附件應包括對審計過程與審計發現問題的具體說明、被審計單位的反饋意見等內容。
內部審計報告的格式:
1、開頭:如:對某某單位某某經濟事項的審計意見
2、該單位的概況
3、對該項經濟事項審計的時間,采取的審計方法和審計步驟等、
4、對該項經濟事項審計的結果:可從做得好的方面說,更重要的是說明通過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5、對審計中存在值得注意的問題的處理意見(或建議)。
6、針對審計的情況,為了加強管理,對該單位在會計核算或會計控制等方面提出改進方案(這個方案要切合實際,并且要求該單位在以后的工作中落實到位,審計所提出來并非可有可無,在以后的審計工作中要對這方面監督檢查)。
某某審計處(科)(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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