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夫妻二人持股的 有限公司股權 的分割: 1、夫妻二人愿意繼續持有股權的,均分股權; 2、夫妻 一方不愿意 持股,將股權作價補償給不愿持股方。 第 二、一方以共同財產出資與他人共同持股的有限公司股權的分割: 1、夫妻間直接轉讓股權; 2、作價補償,股權在夫妻間不發生轉移。 第 三、出資比例不能視為對夫妻共同股權的約定夫妻間的股權比例設置往往帶有隨意性,除非夫妻另有書面約定該注冊股份歸誰所有,否則只能認定為 夫妻共同財產 ,推定為夫妻各占一半股權。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實踐中,夫妻股權投資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1、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成立公司,約定各自股份占有份額。2、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出資后以一方名義登記,并由其參加經營活動,其經營所得用于家庭生活。3、夫妻共同出資與其他人共同開辦企業,取得股權。4、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單位改制時,用共同財產購買職工內部股,登記在一方名下。5、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取得股權。實踐中對離婚股權怎么分,一般有兩種方法:1、判令一方當事人持有股權,對另一方當事人以折價評估方式補償。此時對股權的折價評估就極為重要,實踐中股權所代表的財產權益往往是難以確定的,尤其是財務管理比較松散的小企業。因此,此種方式雖然簡單易操作,但是一方容易在分割上遭遇不太公平的情況。2、直接分割股權歸雙方當事人所有。此種分割方法在實際操作中常常會遇到公司股東的反對,阻礙股權的分割。因此,股權可能涉及到公司的整個經營情況,從土豆遭遇夫妻財產分割進而被優酷吞并就可以看出夫妻財產分割對一個公司的影響。因此,此時的股權分割極有可能遭遇對方聯合公司其他公東轉移、隱匿股權等行為,侵害另一方的實際利益。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二條
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分析:和夫妻開公司股權分配,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各自的股份。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二條規定,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二條 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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