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彌補虧損的渠道主要有哪些?
企業發生的虧損都是需要彌補的,彌補虧損的途徑有:
1、一般首先是用以后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如果連續5年仍沒有彌補完,則按規定5年后只能用稅后利潤彌補。
2、如果以后年度仍然虧損,或者即使盈利但仍不能將虧損彌補完,則可以考慮動用盈余公積或資本公積補虧(但從06年起資本公積不能補虧)。
盈余公積是從以前的凈利潤中提取的積累,即盈余公積用往年提取的盈余公積彌補虧損,企業積累的目的是為了應付將來的困難和危機,因此盈余公積主要用來彌補虧損、分配股利及轉贈資本,當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時,盈余公積會減少。
擴展資料:
企業渠道建設內容和程序:
一是進行渠道規劃
企業首先要結合自己的企業目標或遠景以及各行業和產品的具體情況(行業目前所處的發展階段、市場規模、發展趨勢、競爭對手情況、產品特征等)制定自己的渠道戰略,也就是確定自己在渠道建設上總的思路和原則,它是企業渠道建設的方向和靈魂,具有指導性,在一定時期具有穩定性。
二是進行渠道設計
根據企業的渠道規劃,進行渠道設計。渠道設計是實現渠道規劃的具體措施和手段,它主要包括渠道模式設計和渠道政策設計。渠道模式設計主要是渠道層級、長度、寬度、廣度等的確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企業渠道建設
企業彌補虧損的渠道有哪些
一是稅前利潤彌補。《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二是稅后利潤彌補。即虧損如果五年內仍然沒有彌補完,則稅前利潤不能再彌補虧損,應該用稅后利潤彌補。
三是法定公積金彌補。《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
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這里彌補虧損的公積金應是《企業財務通則》中規定的盈余公積金。
盈余公積又可分為法定盈余公積金和任意盈余公積金兩種。《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因此,盈余公積是從凈利潤中提取,也是利潤的一部分,是以前年度的利潤。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是用以前年度利潤彌補的,總體還是用利潤彌補虧損的。
【法律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八條
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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