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銷地稅步驟:納稅人持稅務登記證件和書面報告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管理科登記窗口領取并填寫《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等待受理,已受理注銷申請的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稅務登記窗口辦理核準注銷登記及領取《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地方稅是“中央稅”的對稱。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稅。它屬于地方財政的固定預算收入。按照1988年財政管理體制的劃分,屬于地方稅的稅種主要有:城市維護建設稅、屠宰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車船使用稅、契稅、牲畜交易稅、集市交易稅、筵席稅等。我國地方稅的基本管理權仍屬于中央,地方可以在中央確定的稅種范圍內,決定開征停征,核定本地區適用稅率,并制定具體征收管理辦法。
公司稅務注銷步驟如下: 1、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社保費用,然后注銷公司社保賬號。 2、到稅務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稅款或費用,然后注銷公司的國、地稅。 3、在報紙媒體上公司需自行登報公示,宣告公司即將注銷。 4、到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備案, 注銷營業執照 。 5、到開戶行注銷公司 開戶許可證 和銀行基本戶等其他賬戶。 6、到質監局注銷公司的許可證例如生產許可證。 7、到公安機關注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法律客觀:《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
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經稅務機關核準后,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手續。
很多人會認為反正公司已經經營不下去了,也不需要好好管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就算是公司在進行注銷的,該辦理更好嚴格把控好。因為在公司注銷的時候,稅務沒有處理好很有可能面臨稅收債權的追償。一、公司注銷稅務如何處理首先要去稅務所注銷申報注銷當月,及次月的增值稅和所得稅季報,年報。注銷金稅盤然后提交注銷審批表最后國稅局查賬,出注銷單,國稅注銷了,還要去地稅注銷,地稅注銷還要把欠的印花等稅金補完,再去查賬注銷。二、企業注銷能免除稅務處罰嗎觀點一:無論企業是否注銷,稅務機關均有權追繳其相應的稅款并對其偷稅行為予以處罰。持此觀點者有三個理由。一是稅收之債是債權人為國家的法定之債,稅務機關有權代表國家對該“公債”予以追繳。二是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的精神,對偷稅的追溯沒有期限限制。因此,即使稅收違法企業已經注銷,稅務機關仍可以繼續對其追繳稅款。三是行政處罰不因主體的注銷而消滅。觀點二:企業注銷后,對于其存續期間的偷稅行為,稅務機關無權再對其作補稅、罰款處理。三、公司注銷稅務登記注意事項(一)注銷登記的對象和時間1、納稅人發生破產、解散、撤銷以及其他依法應當終止履行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注銷稅務登記書面申請報告;未辦理工商登記的應當自有權機關批準或者宣布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注銷稅務登記書面申請報告。2、納稅人因變動經營地點、住所而涉及改變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工商登記前,或者在經營地點、住所變動之前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同時納稅人應當自遷達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或者在遷達地成為納稅人之日起十五日內重新辦理稅務登記。其程序和手續比照開業登記辦理。3、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注銷稅務登記書面申報報告。(二)注銷登記的要求納稅人在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原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繳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繳銷原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及其副本、注冊稅務登記證及其副本、未使用的發票、發票領購簿、發票專用章以及稅收繳款書和國家稅務機關核發的其他證件。(三)注銷登記的手續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時,應當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領取注銷稅務登記表,一式三份,并根據表內的內容逐項如實填寫,加蓋企業印章后,于領取注銷稅務登記表之日起十日內報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核準后,報有權國家稅務機關批準予以注銷。希望上文的公司注銷稅務如何處理、企業注銷能免除稅務處罰嗎以及公司注銷稅務登記注意事項的內容會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規定,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經稅務機關核準后,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手續。可見,注銷稅務登記的關鍵節點在于清稅、清票、清證。流轉稅企業注銷時會有一些存貨或資產,一般都會對資產進行處理后再注銷,如以資產抵債、抵付工資等,除因適用特殊稅務處理辦法無需進行清算的情形外,應按照公允價值確認相關資產的銷售收入或視同銷售收入,并繳納有關流轉稅。對于存貨,《財政部、國家稅務局關于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第165號)第六條規定,一般納稅人注銷或被取消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資格,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存貨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其留抵稅額也不予以退稅。這是否意味對存貨不作處理,既不征稅也不退稅呢?筆者認為,存貨最終要處置,就會產生增值稅。上例,假設甲公司注銷前將一批材料(賬面價值420萬元,累計折舊50萬元,市場價500萬元)用于抵債,應納增值稅=500×17%=85(萬元)。涉及消費稅的還要按規定征收消費稅。對于固定資產,如果是不動產,應繳納營業稅。其中,自建的不動產應以抵償債務的金額作為計稅依據,外購的不動產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016號)規定,應以抵償債務的金額扣除買價后的差額作為計稅依據。上例,假設甲公司將購買的不動產抵償另一企業的債務1500萬元,該不動產購進金額為700萬元,應納營業稅=(1500-700)×5%=40(萬元)。如果處置機器設備,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相關規定,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售價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假設甲公司處置2007年購入的生產設備,變價收入200000元,應交增值稅=200000÷(1+4%)×4%÷2=3846.15(元)。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規定,下列企業應進行所得稅清算處理:(一)按《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規定需要進行清算的企業。主要有:1.企業解散。合資、合作、聯營企業在經營期滿后,不再繼續經營而解散;合作企業的一方或多方違反合同、章程而提前終止合作關系解散的。2.企業破產。企業資不抵債,按《破產法》進行清算的。3.其他原因清算。企業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損失,無法經營下去,應進行清算;企業因違法經營,造成環境污染或危害社會公眾利益,被停業、撤銷,應當進行清算的。(二)企業重組中需要按清算處理的企業。主要有:1.企業由法人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非法人組織;2.企業將登記注冊地轉移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包括港澳臺地區);3.不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企業合并中,被合并企業及其股東都應按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4.不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企業分立中,被分立企業不再續存時,被分立企業及其股東都應按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清算所得=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資產的計稅基礎-清算費用-相關稅費+債務清償損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上例中,假設甲公司停止生產經營之日的資產負債表記載:資產的賬面價值3360萬元、資產的計稅基礎3890萬元、資產的可變現凈值4230萬元,負債賬面價值3750萬元、負債計稅基礎3700萬元、最終清償額3590萬元,清算期內支付清算費用70萬元,清算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為20萬元,以前年度可以彌補的虧損100萬元。則清算所得=4230-3890-70-20+(3700-3590)-100=260(萬元),清算所得稅=260×25%=65(萬元)。有關資格如果是一般納稅人,注銷前應先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注銷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并將防偽稅控開票金稅卡、防偽稅控ic卡、已開具尚未報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及空白增值稅專用發票原件、當月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清單、《企業金稅卡、ic卡移繳清單》、《退出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申請表》等向稅務機關繳銷。在取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前,還應當先行取消其他各類稅務認定資格,尤其是出口貨物退(免)稅資格。還要注意,在國稅機關辦理注銷手續同時,還要到地稅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稅務登記注銷注意事項一、注銷并不意味著未履行納稅義務的滅失。在企業注銷清算過程中,企業股東等清算義務人如果未履行清算義務或采取欺詐的手段騙取注銷登記的,稅務機關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要求清算企業的股東及相關清算義務人承擔稅款的連帶清償責任。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一般納稅人遷移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1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變更登記處理,并依法在遷達地辦理稅務登記后,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可以保留,不必重新認定。同時,對其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允許繼續抵扣。三、不需要清算所得稅的兩種特殊情形。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除企業將登記注冊地轉移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包括港澳臺地區),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而進行稅務登記注銷時,一般不需要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企業發生的除由法人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非法人組織外,其他法律形式簡單改變的也不需要進行企業所得稅的清算,可直接變更稅務登記。
簡單來說公司經營不下去,會有各種各樣的原因,但是關閉公司之前就需要做好相關的收尾工作。畢竟公司關閉處理不是一些小商家關門一樣簡單,該有流程是必須藥完成的。一、公司注銷稅務處理方式1、公司注銷如果是地稅共管戶,那么一般納稅人首先就應該辦理國稅注銷登記,注銷登記辦理好了之后自取處理地稅注銷登記。2、登記地稅和國稅納稅人還需要填寫《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并到主管區局申請清繳發票和清繳稅款。3、納稅人辦理清繳發票和清繳稅款之后,持《注銷稅務登記表》前往主管區局或者是主管稅務辦事處的綜合服務窗口辦理注銷。4、稅務人員錄入注銷稅務登記受理信息,并向納稅人發放受理回執。同時主管稅務機關需要對納稅人實施注銷稅務稽查(核準)。5、納稅人憑主管稅務機關實施注銷稅務稽查(核準)后加蓋同意注銷意見的《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原注銷受理回執及稅務登記證到主管區局或主管稅務所的綜合服務窗口辦理注銷核準手續。6、稅務人員的受理納稅人的注銷核準申請后,收回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證件正、副本并為納稅人開具《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二、注銷稅務登記的期限1、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2、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而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并在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3、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三、公司注銷后債權歸屬1、公司注銷后的債權歸屬于公司原股東取得其所有權,而不能屬于公司原債務人所有。股東應自己的名義行使權利,公司注銷后原公司的債權轉化為原股東的債權,公司在清算終結后,股東分得剩余財產。剩余財產當然應包括公司遺留的、尚未實現的債權。對于這部分債權,因為公司已不存在了,失去了由原公司繼續行使權利的依據,只能由原公司的股東來行使權利。2、分配債權給股東。在這種模式下,公司不履行債權轉讓程序,而是在分配公司剩余財產時將遺留的、尚未實現的債權直接分配給股東。其法律依據是《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在清算完畢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當然,從程序上說,分配到該債權的股東,如要實現該債權,則仍應履行《合同法》所規定的程序,才能向債務人主張權利。
法律客觀:《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規定,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經稅務機關核準后,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手續。可見,注銷稅務登記的關鍵節點在于清稅、清票、清證。流轉稅企業注銷時會有一些存貨或資產,一般都會對資產進行處理后再注銷,如以資產抵債、抵付工資等,除因適用特殊稅務處理辦法無需進行清算的情形外,應按照公允價值確認相關資產的銷售收入或視同銷售收入,并繳納有關流轉稅。對于存貨,《財政部、國家稅務局關于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第165號)第六條規定,一般納稅人注銷或被取消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資格,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存貨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其留抵稅額也不予以退稅。這是否意味對存貨不作處理,既不征稅也不退稅呢?筆者認為,存貨最終要處置,就會產生增值稅。上例,假設甲公司注銷前將一批材料(賬面價值420萬元,累計折舊50萬元,市場價500萬元)用于抵債,應納增值稅=500×17%=85(萬元)。涉及消費稅的還要按規定征收消費稅。對于固定資產,如果是不動產,應繳納營業稅。其中,自建的不動產應以抵償債務的金額作為計稅依據,外購的不動產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016號)規定,應以抵償債務的金額扣除買價后的差額作為計稅依據。上例,假設甲公司將購買的不動產抵償另一企業的債務1500萬元,該不動產購進金額為700萬元,應納營業稅=(1500-700)×5%=40(萬元)。如果處置機器設備,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相關規定,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售價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假設甲公司處置2007年購入的生產設備,變價收入200000元,應交增值稅=200000÷(1+4%)×4%÷2=3846.15(元)。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規定,下列企業應進行所得稅清算處理:(一)按《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規定需要進行清算的企業。主要有:1.企業解散。合資、合作、聯營企業在經營期滿后,不再繼續經營而解散;合作企業的一方或多方違反合同、章程而提前終止合作關系解散的。2.企業破產。企業資不抵債,按《破產法》進行清算的。3.其他原因清算。企業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損失,無法經營下去,應進行清算;企業因違法經營,造成環境污染或危害社會公眾利益,被停業、撤銷,應當進行清算的。(二)企業重組中需要按清算處理的企業。主要有:1.企業由法人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非法人組織;2.企業將登記注冊地轉移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包括港澳臺地區);3.不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企業合并中,被合并企業及其股東都應按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4.不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企業分立中,被分立企業不再續存時,被分立企業及其股東都應按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清算所得=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資產的計稅基礎-清算費用-相關稅費+債務清償損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上例中,假設甲公司停止生產經營之日的資產負債表記載:資產的賬面價值3360萬元、資產的計稅基礎3890萬元、資產的可變現凈值4230萬元,負債賬面價值3750萬元、負債計稅基礎3700萬元、最終清償額3590萬元,清算期內支付清算費用70萬元,清算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為20萬元,以前年度可以彌補的虧損100萬元。則清算所得=4230-3890-70-20+(3700-3590)-100=260(萬元),清算所得稅=260×25%=65(萬元)。有關資格如果是一般納稅人,注銷前應先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注銷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并將防偽稅控開票金稅卡、防偽稅控ic卡、已開具尚未報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及空白增值稅專用發票原件、當月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清單、《企業金稅卡、ic卡移繳清單》、《退出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申請表》等向稅務機關繳銷。在取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前,還應當先行取消其他各類稅務認定資格,尤其是出口貨物退(免)稅資格。還要注意,在國稅機關辦理注銷手續同時,還要到地稅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稅務登記注銷注意事項一、注銷并不意味著未履行納稅義務的滅失。在企業注銷清算過程中,企業股東等清算義務人如果未履行清算義務或采取欺詐的手段騙取注銷登記的,稅務機關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要求清算企業的股東及相關清算義務人承擔稅款的連帶清償責任。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一般納稅人遷移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1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變更登記處理,并依法在遷達地辦理稅務登記后,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可以保留,不必重新認定。同時,對其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允許繼續抵扣。三、不需要清算所得稅的兩種特殊情形。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除企業將登記注冊地轉移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包括港澳臺地區),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而進行稅務登記注銷時,一般不需要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企業發生的除由法人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非法人組織外,其他法律形式簡單改變的也不需要進行企業所得稅的清算,可直接變更稅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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