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的。公司破產資不抵債時,擔保人仍要承擔擔保協議中約定的擔保責任。公司破產擔保人應承擔有利息的主債務,擔保人可以拒絕承擔擔保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四十六條 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法律分析:要的。公司破產資不抵債時,擔保人仍要承擔擔保協議中約定的擔保責任。公司破產擔保人應承擔有利息的主債務,擔保人可以拒絕承擔擔保責任的。公司破產無法清償到期債務的,擔保人仍然要承擔擔保協議中約定的擔保責任。但是根據擔保人的性質不同,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條件和方式是有區別的。如果是一般擔保人,在主合同給糾紛沒有經過審判或者仲裁,并且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之前,擔保人是可以拒絕承擔擔保責任的;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那么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償還也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如果債務人公司破產,對一般擔保人來說,在公司資產經過法定程序確定無法清償債務之前,擔保人可以拒絕還錢。但是,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連帶責任擔保人還錢,另外如果擔保人只是提供抵押物擔保,則擔保人只在抵押物的價值的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四十六條 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相關推薦:
主債務人破產擔保人還需要承擔責任嗎(債務人破產保證人如何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