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新房需要交的稅費如下:
1.印花稅:稅率為1‰,計稅前提為簽署房屋預售合同,買賣雙方各0.5‰。
2.公證費: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準執行:
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收取0.05%;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計費前提為合同公證之時,繳納人為買受人。
3.律師費:費率為房款的2.5‰-4‰,計費前提為簽署房屋預售合同時,繳納人為買受人。
4.房屋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1000元,120平方米以上3000元,買賣雙方各負擔一半。
5.契稅: 契稅是按照購房交易交割的3%~5%計算繳納。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稅率征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大于1,且單價低于當地普通住房界定標準),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按照1.5%征收契稅。
個人購買144平方米(不含144)以上的普通住房,或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契稅按照3%征收。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的按照5%征收。
6.申辦產權稅費:
房屋產權登記費:0.3元/平方米(建筑面積)
土地使用權登記費:0.13至0.3元/平方米(占地面積)
房屋所有權證:5元/件
房屋所有權證印花稅:5元/件
國有土地所有證:20元/件
擴展資料:
轉讓房產的稅費征收種類如下:
一、契稅(受讓人繳納)
新建商品住房買賣:按房價的3%(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為1.5%)
非居住新建商品房買賣:按房價的3%
存量住房買賣:按房價的3%(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為1.5%)
非居住存量房屋買賣:按房價的3%
交換:房屋交換差價支付方按差額的3%
贈與: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的3%
預購商品房及其轉讓:按房價的3%(其中個人預購普通住房按房價的1.5%)預征
二、印花稅
1.合同印花稅
新建商品住房買賣、新建非居住商品房買賣:受讓人按房價的0.03%;
存量住房買賣、非居住存量房屋買賣:買賣雙方各按房價的0.05%;
2.權利、許可證照印花稅:房屋產權證每件五元。
三、營業稅(5.65%)
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余額征收營業稅。
單位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住房,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20%)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可對其實行核定征稅,即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一定比例(上海: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房產稅
百度百科-購房稅費
以下為目前房屋交易稅費:
1. 購房需交納的第一組稅費是契稅、印花稅、交易手續費、權屬登記費。
2. 契稅金額是房價的1.5%,一般情況下是在交易簽證時交50%,入住后拿房產證時交50%。
3. 印花稅金額為房價的0.05%,在交易簽證時交納。
4. 交易手續費一般是每平方米2.5元,也在交易簽證時交納。
5. 權屬登記費100元到200元之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
(二)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為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
(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
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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