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證據(jù)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即可起訴。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進行法庭調查、法庭拆胡納辯論階段等程序。如果法院作出判決之后,敗訴方不主動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勝訴方可依法申請強制執(zhí)行,法院會依法查封、凍結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如果債務人有履行能力卻故意不履行判決,就可能涉嫌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需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起訴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也稱起訴書,是向法院提起訴訟必務的,用以說明案件情況及當事人主張的法律文書;
(2)證據(jù)材料,包括身份證的復印件;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按具體案件不同而不同;
(4)如委托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旅沒委托律師訴訟的,則另
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托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6)如法人訴訟,需另提交營業(yè)做伍執(zhí)照的復印件等材料。
(7)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jù);
(8)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證據(jù);
(9)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jù);
(10)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jù)。
欠錢不還需要以下證據(jù)證明:
一、借據(jù)收據(jù)、欠條等債權憑證。
二、電話錄音等催還錄音資料。
三、聊天記錄等電子數(shù)據(jù)證明對方欠錢不還。
四、對方有能力還錢的證明。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條
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后三十日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但審理選民資格的案件除外。
債權人作為原告起訴,要寫起訴狀,寫明被告姓名等身份信息,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欠款的證據(jù)。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jù)。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擴展資料:
欠錢不還法院起訴流程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jù)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zhí)行判決。
民事案件審理時間: 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fā)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民事訴訟法》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