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企業按性質分類,有哪些
標準企業性質分類如下: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私營企業、個體戶、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一、 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 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三、 國有獨資公司:
是指國家授權投資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四、 個人獨資企業: 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五、 合伙企業:
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六、 個體工商戶:
是指生產資料屬于私人所有,主要以個人勞動為基礎,勞動所得歸個體勞動者自已支配的一種經濟形式。個體工商戶有個人經營、家庭經營與個人合伙經營三種組織形式。由于個體工商戶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所以個體工商戶不具備法人資格。
七、 外商投資企業:
是外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以各種方式在中國境內投資,并依法律設立的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分為: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中外合資企業。
八、 私營企業:
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九、 其他性質的企業:
1、全民所有制企業:
指生產資料歸全體人民所有,由國家作為代表行使所有權,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活動,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以營地為目的的企業。
2、 集體所有制企業:
指生產資料或財產歸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勞動群眾共同勞動,實行按勞分配為主、適當分紅為輔、提取一定公共積累企業。
擴展資料
重要性
國企是共和國的長子,為我國的經濟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在建國初期,我們為了優先發展重工業和加快實現國家的工業化,擁有了國有資產和國有企業。半個世紀過去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經濟體系的建立,國家擁有國有資產和發展國有企業的目標更多地轉化成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處置應該同擁有國有資產和發展國有企業具有同樣的效果。事實上,這種處置方式正是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長期目標取向。但是,在這種處置方式尚沒有完全鋪開之前,大型、特大型國有企業仍將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力量。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國有企業
集體企業屬于什么性質
非國有企業也非私營企業,而是屬于一種獨立的所有制企業死亡性質。
1、集體企業既集體所有制企業,是指部分勞動群眾集體擁有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共同勞動并實行按勞分配的經濟組織。私營企業是指資產歸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第五條集體企業應當遵循的原則是:自愿組合、自籌資金,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民主管理,集體積累、自主支配,按勞分配、入股分紅。
集體企業應當發揚艱苦奮斗、勤儉建國的精神,走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道路。
第四條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以下簡稱集體企業)是財產屬于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實行共同勞動、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社會主義經濟組織。
集體企業包括哪些類型
只有在工商局登記注冊的,才能稱為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非企業性單位不能以“企業”來稱呼。以企業登記的角度來看,企業分為以下幾個類型:
一、有限責任公司,包括:
1、有限責任公司,它可再細分為:自然人獨資、法人獨資、自然人投資或控股、國有獨資、外商投資、外商獨資。它還可以下設分公司,其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它可再細分為:上市和非上市兩種。它也可下設分公司,性質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二、個人獨資企業(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設立),它下設分支機構性質為“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
三、合伙企業(合伙人可以是兩個以上自然人,也可以是有限公司、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團法人等)。它分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如下設分支機構,性質為“合伙企業分支機構”。
四、全民所有制企業,“國有”和“全民”統稱為全民所有制。它分為企業法人和營業單位兩種。營業單位也可以由企業法人下設成立。
五、集體所有制企業。它也分為企業法人和營業單位兩種。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主辦單位一般是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工會、村委會等。營業單位可以由企業法人下設成立,也可由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工會、村委會等法人組織直接下設成立。
六、農民專業合作社。(這是個新類型,以前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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