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個人所得稅在當地的稅務機關申報,或在地稅局網上申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申報 個人所得稅 ,企業開通網上申報的可直接網上報稅,企業未開通網上申報的又分為“軟盤申報”和“制表申報”,軟盤申報是到稅務局指定網址下載個調稅申報軟件,然后按要求錄入相關個調稅申報信息,并發送至軟盤或U盤,報送稅務局,表格申報就是手工填寫個人所得稅表格報送稅務局。 若網上申報,則稅款直接從軟件上申報,稍后收取申報回執及付款回執,以此證明你已申報且繳稅成功,付款回執可作為原始憑證記賬。 若手工申報的,稅款一律在稅務局的征收大廳申報,稅務局打印出繳稅憑單后,回執聯作為原始憑單記賬。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三條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繳納稅款。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申報納稅。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申報納稅。納稅人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的,應當在注銷中國戶籍前辦理稅款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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