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 財產公證 的方式: 準備好必要材料,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符合條件的,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并予以存檔。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分析:準備好相關材料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辦理財產公證的程序如下:第一步,當事人應準備以下材料:1。個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已婚者應攜帶結婚證。2、與約定內容相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三是雙方已起草的協議。第二步,準備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申請公證,并填寫公證申請表。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審查財產協議的內容和權利證明;詢問當事人的合同是否被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將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知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后果。當事人應當配合公證員完成公正接待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第四步,雙方在公證員面前簽署財產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
《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五條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