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關于應收賬款質押權的規定
民法典從開始頒布后,對收賬款質押權也做了新的規定,過去的法律法規關于收賬款質押權的規定無效,通過民法典的規定,我們可以更好的保護我們的權益,那么民法典關于應收賬款質押權的規定?以下由我為大家解答具體內容吧。
一、民法典關于應收賬款質押權的規定 以應收賬款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應收賬款出質后,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應收賬款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六條規定,權利質權除適用本節規定外,適用本章第一節的有關規定。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是什么 應收賬款質押屬于權利質押,以應收賬款做質押的,質權自信貸征信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1、有價證券。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設立;沒有權利憑證的,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2、基金份額、股權。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3、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4、應收賬款:登記設立。質權自信貸征信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三、質押和抵押的區別 質押和抵押的根本區別在于是否轉移擔保財產的占有。 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管形態,仍由抵押人負責抵押物的保管;質押改變了質押物的占管形態,由質權人負責對質押物進行保管。 一般來說,抵押物毀損或價值減少,由抵押人承擔責任,質押物毀損或價值減少由質押權人承擔責任。 債權人對抵押物不具有直接處置權,需要與抵押人協商或通過起訴由法院判決后完成抵押物的處置;對質押物的處置不需要經過協商或法院判決,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質權人就可以處置。質押貸款與抵押貸款,道理是一樣的。
應收賬款質押登記部門
應收賬款質押登記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根據《物權法》第228條的授權,辦理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對于自己的應收賬款,也是可以質押的,質押需要辦理登記,只有辦理了登記的應收賬款質押才能設立。那么,應收賬款質押登記部門是什么?接下來由帶您了解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應收賬款質押登記部門 1、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根據《物權法》第228 條的授權,辦理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應收賬款質押是指《物權法》第223條規定的應收賬款出質,具體是指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合法擁有的應收賬款出質給債權人,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應收賬款及其收益優先受償。在應收賬款上設立質權,應當進行登記。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的目的是公示應收賬款已被質押的事實,取得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第十二條 登記由融資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一方辦理,或委托他人辦理。委托他人辦理登記的,受托人在完成登記后,應將相關登記證明編號、修改碼等信息告知委托人。 3、第十三條 發起登記的當事人應如實登記動產權屬信息,確保登記內容真實、完整、準確。 如因登記內容填寫錯誤,導致登記不能查得或不能正確公示權利的,或因虛假或不實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發起登記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4、第十四條 登記平臺支持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應收賬款轉讓登記、租賃登記、所有權保留登記、租購登記、留置權登記、存貨/倉單質押登記、保證金質押登記、動產信托登記等業務類型。 發起登記的當事人應按照交易相關的動產權屬的性質選擇相應的業務類型進行登記。 5、第十五條 當事人就動產權屬初次進行登記的,應選擇初始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融資合同當事人信息、標的物信息、登記期限等。 發起登記的當事人可以按照融資合同內容對標的物信息進行具體描述或概括描述,但應達到可以識別標的物的程度。 發起登記的當事人可以根據權利公示需要自行選擇登記期限,期限范圍是1至30年。
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變更 1、第一,通知質權人的時限發生變化。出質人或利害關系人辦理完畢異議登記后,由原來的在異議登記辦理完畢的同時更改為辦理完畢之日起7日內通知質權人。 2、第二,更改撤銷異議登記的時限及要求。將出質人或利害關系人起訴時限由異議登記之日起15日延長為30日,在此基礎上,須將爭議起訴或提請仲裁案件受理通知提交登記公示系統,征信中心可撤銷異議登記。 3、第三,明確了出質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質權人可憑借生效法院判決、裁定或仲裁裁決,申請征信機構撤銷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或異議登記。通過異議登記,保護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三、質押貸款有哪些風險1、訴訟時效風險。 質押應收賬款必須是在法律訴訟時效之內的債權,超時效應收賬款質押不能得到法律保護。2、嚴控登記失效風險。 農信社質押合同中的登記應在1年以內,按中國人民銀行出臺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應收賬款質押的登記期限最長5年,期限屆滿,登記失效;質權人辦理登記時所填寫的出質人法定注冊名稱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變更的,質權人應當在變更之日起4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未辦理變更登記的,質押登記失效。登記失效的兩種情形硬性規定,使日常貸后管理難度甚大,可能因查詢不及時或管理不到位出現登記失效的登記風險和操作風險,且由質權人自行承擔責任。3、防范應收賬款管理風險。 從防范風險的角度講,一要選擇應收賬款的債務人多為一些資金雄厚的企業,實現較為可靠的優良應收賬款,要掌握債務人的詳細情況,準確評定信用程度,對債務人信用等級高、貸款按期收回可能性大的,可按應收賬款的50%發放貸款。對信用等級較差的債務人,不貸或者少貸。二要從嚴控制質押物。用于質押的應收賬款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應收賬款項下的產品已發出并由購買方驗收合格;購買方資金實力較強,無不良信用記錄;付款方確認應收賬款的具體金額并承諾只向銷售商在貸款農村信用社開立的指定專用賬戶付款;應收賬款的到期日早于借款合同規定的還款日等。三要在貸后跟蹤檢查中及時監控債務人的經營狀況和資金流轉情況,將上下游客戶納入監控范圍,在農信社設立應收賬款質押專用賬戶,以加強對企業應收賬款回籠資金的監督管理,積極協助企業催收應收賬款,強化應收賬款的日常管理,協助企業每收回一筆款項,必須從指定賬戶中劃轉到還款賬戶內償還貸款,不可挪作他用;一旦發現風險苗頭,要及時采取措施收回貸款,確保資金不受損失。四要將企業新產生的應收賬款及時變更登記為質押合同中的質押物;五要注意分析質押登記的應收賬款中的壞賬損失,特別是應收賬款的賬齡分析,提高壞賬損失認定標準,及時增加其他質押物或變更其他物保、人保等擔保方式,防御壞賬損失造成的質押風險。 以上便是整理的關于“應收賬款質押登記部門”的相關內容,從上面內容我們可以知道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是應收賬款質押的登記機構。
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廢止
法律主觀: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應收賬款質押必須進行登記。應收賬款質押以在法定機構辦理登記為生效要件,否則,即使當事人簽署了應收賬款質押的書面合同,也不能產生質押擔保的法律效力,不能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五條
以應收賬款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應收賬款出質后,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應收賬款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的簡介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令
〔2007〕第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經2007年9月26日第21次行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行 長 周小川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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