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向法院進行起訴,法院立案后,是需要交納訴訟費用的,也即案件受理費。一、立案后什么時候交訴訟費訴訟費應當在立案時就立即交納。如果當時沒有帶錢,法院會向原告送達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書,要求在7天之內交納。逾期不交納的,按主動撤訴處理。法院會在案件立案后的5天之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二、訴訟費用包括哪些當事人應當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1、案件受理費。含第一審案件受理費、第二審案件受理費、部分再審案件受理費。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包括: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法院申請再審,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當事人對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請再審,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下列四種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1)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2)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3)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4)行政賠償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的情形包括: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法院決定合并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2、申請費。當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1)申請執行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2)申請保全措施;(3)申請支付令;(4)申請公示催告;(5)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6)申請破產;(7)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8)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3、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本項費用由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準代為收取。當事人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法院交納工本費。三、訴訟費要交多少(1)案件受理費。案件受理費包括:第一審案件受理費、第二審案件受理費、再審案件中依照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①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②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2)申請費。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保全措施;申請支付令;申請公示催告;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等等。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①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第一,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第二,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第三,符合《民事訴訟法》第55條第4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②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3)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由人民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準代為收取。如果當時沒有帶錢,法院會向原告送達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書,要求在7天之內交納。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 起訴狀 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 答辯狀 。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如果該公司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負有法律規定的披露義務的。
可以在網上檢索該上市公司的年度或季度公告以及臨時公告。從其公告中便可得知該公司是否有重大訴訟。
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則比較難以從公開渠道查詢。不過可以去工商局調相關的材料。
查詢企業有無重大訴訟步驟如下:
1、在瀏覽器中搜索“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
2、點擊進入政府官網。
3、輸入企業信息,錄入后,直接出結果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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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資料:
重大訴訟事項是指對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訴訟或者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受到的刑事起訴。
如企業有重大訴訟,了解訴訟資料,可到裁判文書網查詢,步驟如下:
①.瀏覽器搜索“裁判文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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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即可查詢到有關信息。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全國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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