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欠貨款不還的,債權人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處理,如果債權人決定提起訴訟,需要準備好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 一審 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分析:先協商,要求對方還款,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協商不成的,需要債權人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生效后,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發現債務人有能力執行判決但無正當理由拒絕執行判決或有證據證明債務人轉移財產逃避的,債務人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財產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義務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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