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導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 的原因包括:營業期限屆滿、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股東會決議 解散、被吊銷執照或責令關閉等等;破產清算的原因是因 公司資不抵債 ,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 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規定程序進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無法自行清算時由債權人或股東向法院提請強制清算;破產清算要嚴格依照《 企業破產法 》的程序進行,具有很強的強制性。 3、 清算組成員 組成不同 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東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強制清算時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組成員;破產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從 破產管理人 員名單中以法定程序(搖號)和方法選任。 4、債權人的作用迥異 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債權人的地位被動,清算程序由清算組掌握;在破產清算中,債權人組成 債權人會議 ,參與 破產清算程序 ,決定公司清算中的有關重大事項,決定破產財產的分配處理方案等。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法律分析:一、成立清算組。
二、清算組接管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清算組依法從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處接管公司的管理權。
三、清理公司資產。這是公司清算的基礎性工作,只有對解散公司的財產狀況詳細的了解之后,清算組才能進一步執行清算事務。
四、通知或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進行債權登記。
五、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收取公司債權。
六、參與公司的訴訟活動。
七、處理公司財產。
八、清償債務。
九、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十、制定清算方案。
十一、確認并實施清算方案。
十二、提交清算報告
十三、辦理注銷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八十三條 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繳納出資。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發起人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發起人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后,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八十四條 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五條 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必須公告招股說明書,并制作認股書。認股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八十六條所列事項,由認股人填寫認購股數、金額、住所,并簽名、蓋章。認股人按照所認購股數繳納股款。
第八十七條 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公司承銷,簽訂承銷協議。
第八十八條 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
代收股款的銀行應當按照協議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繳納股款的認股人出具收款單據,并負有向有關部門出具收款證明的義務。
一、公司解散清算注銷流程
1.股東會決定公司解散,形成決議,停止一切經營活動;
2.決議形成后,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3.清算組成立后,應當在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4.清算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報債權債務法定時限截止),開始清算;清算方案按如下順序撥款清償:
(1)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包括清算組成員和聘請工作人員的報酬
清算財產的管理
變賣及分配所需要的費用
清算過程中支付的訴訟費用
仲裁費用及公告費用
清算過程中為了維護債權人和股東的合法權益支付的其他費用
(2)應支付的職工工資;
(3)勞動保險費;
(4)應繳納的稅款;
(5)清償公司債務。
5.清算結束,制作清算報告: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6.股東會對清算報告予以確認;
7.自清算結束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8.經登記機關注銷登記,申請人領取注銷通知書,公司終止。
二、公司清算組備案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表》(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制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公司加蓋公章)。
三、清算報告的主要內容
1.清算組的構成及何時開始清算;
2.企業的主要資產情況;
3.企業的主要債權債務情況;
4.企業的對外投資情況;
5.債權債務的清理情況、對外投資的處置情況;
6.剩余資產的分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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