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后多久開庭
法律分析】:法院立案繳費后至少20天以后開庭。簡易程序審理立案后5天內必須送達對方當事人,給對方當事人15日答辯期,期滿后即可開庭,3個月內結案;普通程序審理的立案后5天內必須送達對方當事人,給對方當事人15日答辯期,30日的舉證期限,舉證期滿后即可開庭,6個月內結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案子到了法院多久開庭
案件到法院的開庭時間具體如下:
1、簡易程序審理的立案后5天內必須送達對方當事人,給對方當事人15日答辯期,期滿后即可開庭,3個月內結案;
2、普通程序審理的立案后5天內必須送達對方當事人,給對方當事人15日答辯期,30日的舉證期限,舉證期滿后即可開庭,6個月內結案;
3、案情特別復雜的,可向本院院長申請延長6個月,在不能審結的,再向上級法院申請延長6個月,期內必須審結。
法院開庭步驟:
1、準備開庭書記員查明當事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口頭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和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2、法庭調查法庭調查結束前,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應當就法庭調查認定的事實和當事人爭議的問題進行歸納總結,分別尋問當事人、第三人、訴訟代理人是否還有意作最后陳述;
3、法庭辯論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進行辯論,審判長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見;
4、評議法庭辯論結束后,審判長宣布休庭,進入評議時進行評議,實行少數服從數的原則,評議的情況應當如實制作筆錄。
綜上所述,簡易程序一個月內開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相關推薦:
國企破產賠償(國企一旦倒閉會怎么處理員工)
外匯詐騙立案(外匯詐騙立案的流程和標準是什么)
員工被炒賠償(被炒掉的員工能得到什么補償)
集團內資金拆借(集團內部資金拆借是否合法)
勞務外包公司資質(勞務外包公司需要具備什么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