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變更經營范圍的流程是:
1、召開股東會議,形成變更經營范圍的股東會決議;
2、根據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經營范圍;
3、攜帶股東會決議和修改后的章程,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經營范圍的變更登記;
4、領取并填寫變更登記申請表(帶上公章,法人章),連同上述資料提交;
5、領取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需要繳納變更登記費用);
6、向稅務部門出示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并提供復印件,變更公司的稅務登記證。
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并依法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用語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
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自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網上營業執照變更經營范圍流程如下:
1、首先進入浙里辦首頁,點擊“辦事”。
2、進入辦事頁面,點擊“按部門”標簽。
3、進入按部門頁面,在左側找到“市場監管局”。
4、進入市場監管局頁面,點擊“市場監管業務辦理”。
5、進入市場監管業務辦理,點擊“變更備案”。
6、進入變更備案,選擇申報類型等,點擊“下一步”進入辦理變更即可。
營業執照變更經營范圍的流程是:
1、召開股東會議,形成變更經營范圍的股東會決議;
2、根據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經營范圍;
3、攜帶股東會決議和修改后的章程,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經營范圍的變更登記;
4、領取并填寫變更登記申請表(帶上公章,法人章),連同上述資料提交;
5、領取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需要繳納變更登記費用);
6、向稅務部門出示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并提供復印件,變更公司的稅務登記證。
營業執照變更經營范圍所需資料有: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4、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6、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經營范圍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8、變更經營范圍涉及需增加注冊資本的,應提交驗資證明;
9、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企業經營范圍得變更有以下幾項流程: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第二步: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在1個工作日后(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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