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墻脫落砸死人誰來承擔
按照我國現行規定,城市小區外墻脫落砸到人在保修期內的由建筑的建設單位來負責。如果超過保修期,發生的外墻脫落,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建筑所有權人和管理人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物業公司如何防止高空墜物的發生?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為此,對于高空拋物及傷害事故物業管理部門可采取以下措施:
1、物業公司進行高空維修、清洗外墻面等高空作業時,做好防護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墜落,在作業工作期間樹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繞道行走或安排專門人員引導行人。
2、平時,物業公司要做好建筑外墻的檢查和日常養護,避免發生公共區域設施如外墻皮,公共區域玻璃,窗戶等物墜落造成對業主的傷害。
3、日常工作中,要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讓小區居民能夠認識到從高空物是不道德不文明的行為,提高居民素質,從根本上杜絕高空拋物的現象發生。
4、一旦出現高空墜物傷害事件,物業公司要做好搶救傷員和現場保護區工作,依據現場情況及時報警,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證據保全工作。
高層建筑發生外墻脫落墜物可能導致路人受傷,如果能夠確定高空墜物侵權方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其賠償,不能確定的,整個建筑物的住戶承擔連帶責任,除非可以自己證實的確不存在墜物的行為才行,具體情況由司法機關認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條自然人享有健康權。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權。
樓頂墜物砸傷路人誰的責任
高空墜物致人損害,責任人是誰?責任如何界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首先明確,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一旦發生高空墜物造成他人損害,侵權人應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具體而言,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由墜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若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確,則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無過錯者除外。建筑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一旦承擔連帶責任,有權向實際侵權人追償。
在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情況下,除能證明自己非侵權人者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需給予補償。一旦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進行補償,他們有權向實際侵權人追償。
總之,高空墜物致人損害時,責任追究遵循“誰所有,誰管理,誰負責”原則,同時強調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確保公共安全與個人權益得到充分保護。
墜樓砸死路人 家里人有責任嗎
一、跳樓自殺砸到過路人如何認定責任,如何賠償
(一)刑事責任:
1、如果墜樓者未死,則要承擔過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
2、如果墜樓者已死,免去了刑事責任;
3、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民事責任:
1、需要對路人的死亡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高空墜物砸中路人應如何賠償
1、認定。
(1)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人身損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應責令其承擔民事責任。
(2)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是指人工建造的附著于土地的永久性或臨時性的設施,如房屋、橋梁、碼頭、堤壩、隧道、涵洞、埋設的管道、路標、電線桿、廣告牌、腳手架、纜車、索道、護路林木,等等。
(3)倒塌、脫落、墜落是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毀壞的常見危險。除此之外,凡是上述設施本身損壞而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均應根據規定責令其承擔民事責任。
(4)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夠證明建筑或者其他設施的塌落花流水是設計或施工的原因造成的,其承擔民事責任后有權向設計人或施工人追償。
2、賠償
(1)侵害人致傷他人,尚未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醫療費一般包括醫藥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2)侵害人致人殘疾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務工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賠償殘疾者的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以及殘疾者致殘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3)與所有人或管理人協商,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路人被火車高空墜物砸死如何處罰
路人被高空墜物砸中身亡的處罰如下:故意拋擲物品造成受害人死亡或者重傷的,公安機關應該作為刑事案件立案偵查,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如致人死亡應依據刑法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若沒有殺人故意的,則追究其民事責任,讓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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