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的知情權有具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等有關情況。
法律客觀: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具體形態的不同情況,對有些商品的各類信息情況沒有必要面面俱到,而對于另一些商品和服務其應當披露的信息則可能超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二款所規定的范圍,其具體內容應當依據不同商品或者服務具體分析權衡決定。總之,凡是消費者在選購、使用商品或服務過程中與正確的判斷、選擇、使用等有直接聯系的信息,消費者都應有權了解。具體說來,消費者知情權的內容大致分為以下三個方面:(1)關于商品或者服務的基本情況,包括商品名稱、商標、產地、生產者名稱、生產日期等。對于某些商品來說,其生產于何地是很重要的。例如,如果你購買中藥材當然希望要那些地道的商品,這就不能不注意產地,其他商品也是如此。此外對于生產者的名稱也要注意,特別是名牌產品其廠家往往也是固定的。另外,如果商品上未注明廠家名稱,一旦發生質量問題就難以向廠家索賠。(2)有關技術狀況的表示,包括商品用途、性能、規格、等級、所含成分、有效期限、使用說明書、檢驗合格證書等。購買商品是為了使用,了解商品的用途和性能是非常重要的。特別是有些商品如果使用不當可能會給消費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帶來危害,例如某些電器產品、煤氣燃燒器等。了解該商品的用途、性能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如該銷售者當面演示、索取說明書、線路圖,甚至有些商品可以自己操作試用。對于某些特殊商品,如藥品,僅從說明書上還不能完全了解它的用途、性能,還要遵照醫生的囑咐或者根據醫生的指示來了解該商品。(3)有關銷售狀況,包括售后服務、價格等。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是商品或服務交易的關鍵之所在,直接關系到生產經營者與消費者的切身利益,消費者應當對價格有確切的了解,尤其是對提供的服務的價格。目前,我國服務行業的管理尚不嚴格,價格收費也比較混亂,損害消費者的情況十分嚴重,這就要求消費者在接受服務前就價格問題與經營者協商確定,以避免挨宰受損。商品的售后服務也與消費者的利益緊密相關,了解售后服務主要是看生產廠家與經營者有無質量擔保期、提供維修服務的方式以及是否收費、收費多少等等。目前,隨著廣大消費者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的提高,對家用電器、家用機械新產品的需求也越來越多,良好的售后服務已經越來越成為消費者消費時的重要考慮因素。
法律分析:第八條,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民事責任,是指經營者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或者其與消費者約定的義務,侵犯消費者的民事權利依法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民事責任一般發生在商品或服務的交易過程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簡稱為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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