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要約是啥意思?
建筑工程要約名詞解釋: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訂立合同一般要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
也有人認為,要約(offer),承諾(acceptance)和對價(consideration)構成合同成立的三個要素。在實踐中,一個很容易混淆的問題是預先磋商(preliminary negotiation)與要約之間的區別,要約邀請與要約的區別。
在建筑合同中,招標或招標邀請以及詢價等都不是要約,不能據此簽定合同。招標或招標邀請是邀請投標人(承包商)投標,也就是邀請投標人發出要約,因此不能根據招標文件簽定合同。投標人的投標書才是要約,在法律上是受約束的。
一旦招標人(業主)接受標書,業主和承包商就應據此簽定合同。
建筑工程,指通過對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所形成的工程實體。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頂蓋、梁柱、墻壁、基礎以及能夠形成內部空間,滿足人們生產、居住、學習、公共活動需要的工程。
土建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下設土木工程、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建筑電氣與智能化、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工程管理和工程造價、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和物業管理9個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專業指導委員會)。
對應《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土木類、建筑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部分)和工商管理類(部分)11個專業。
建筑工程計量文件包括哪些
經審定的施工設計圖紙及設計說明設計施工圖是計算工程量的基礎資料,因為施工圖紙反映工程的構造和各部位尺寸,是計算工程量的基本依據。在取得施工圖和設計說明等資料后,必須全面、細致地熟悉和核對有關圖紙和資料,檢查圖紙是否齊全、正確。如果發現設計圖紙有錯漏或相互間有矛盾,應及時向設計人員提出修正意見,予以更正。經過審核、修正后的施工圖才能作為計算工程量的依據。
②、建筑工程預算定額建筑工程預算定額系指《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簡稱定額)以及北京市造價處頒發的有關文件。定額比較詳細地規定了各個分部分項工程量的計算規則和計算方法。計算工程量時必須嚴格按照定額中規定的計量單位、計算規則和方法進行,否則,將可能出現計算結果的數據和單位等的不—致。
③、經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技術措施方案計算工程量時,還必須參照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技術措施方案進行。例如計算土方工程量僅僅依據施工圖是不夠的,因為施工圖上并末標明實際施工場地土壤的類別以及施工中是否采取放坡或是否用擋土板的方式進行。對這類問題就需要借助于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技術措施予以解決。計算工程量中有時還要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例如平整場地和余土外運工程量,一般在施工圖紙上是不反映的,應根據建設基地的具體情況予以計算確定。
④、經確定的其他有關技術經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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