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偷稅漏稅
偷稅是指納稅人采用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是一種非法的行為。漏稅是指納稅人并非故意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行為。漏稅是由于納稅人不熟悉稅法規定和財務制度,或者由于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如錯用稅率,漏報應稅項目,少計應稅數量,錯算銷售金額和經營利潤等。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納稅人進行偷稅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并且偷稅數額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偷稅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偷稅的。
刑法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
【逃稅罪】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法律中什么才算是偷稅漏稅
偷稅:《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漏稅:只有因為稅務機關的過失而使納稅人少繳稅款才叫漏稅。稅務機關3年內可以追征;特殊情況追征期可延長到10年。
一、我國什么才算是偷稅漏稅
偷稅:《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漏稅:只有因為稅務機關的過失而使納稅人少繳稅款才叫漏稅。稅務機關3年內可以追征;特殊情況追征期可延長到10年。
《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征管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偷稅罪是偷稅情節嚴重的行為。據刑法規定,扣繳義務人采取偷稅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扣、已收稅款數額占應繳稅額10%以上且超過一萬元的,依照偷稅罪處罰。偷稅罪的主體包括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含自然人和單位。
偷稅情節嚴重是指:其一,偷稅數額較大,即偷稅的數額占應繳稅數額的10%以上且超過一萬元。在計算偷稅數額時,應注意對行為人未經處理的偷稅行為,要累計計算其偷稅額。其二曾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這說明行為人明知故犯,主觀惡意較大。偷稅情節是否嚴重是區分偷稅罪和一般偷稅行為的關鍵
偷稅罪的處罰。依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犯偷稅罪,偷稅數額占應繳稅額的10%以上不滿30%,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或者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以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占應繳稅額的30%以上且超過十萬元,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單位犯偷稅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自然人犯偷稅罪處罰。
綜上所述,在相關的法律條款中對于偷稅漏稅的行為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而作為我國公民都應該依法納稅,對于沒有及時滿足繳納稅款的行為,觸犯了我國相關的法律,就要處相應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怎么才叫偷稅漏稅
偷稅漏稅,簡單而言,就是納稅人通過非法手段減少應繳稅款的行徑。這涉及到一系列違法行為,包括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以及在賬簿上虛構支出或隱瞞收入。更進一步,如果納稅人已收到稅務機關的申報通知但故意不履行申報義務,或者即便申報也是虛假的,最終導致未能足額繳納應納稅款,這種行為同樣被界定為偷稅漏稅。
具體來說,偷稅漏稅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方式:首先,偽造或變造賬簿和憑證,這通常是為了掩蓋真實的經濟活動,使稅務機關無法準確計算應納稅額。其次,隱匿真實收入,將部分收入故意不計入賬目,從而減少應稅所得。再次,擅自銷毀賬簿和憑證,以此逃避稅務機關的檢查和審計。此外,納稅人如果收到稅務機關的申報通知而故意不申報,或者申報時提供虛假信息,也是偷稅漏稅的表現。
在現實生活中,偷稅漏稅可能會導致法律后果,如罰款、補繳稅款、甚至刑事責任。因此,作為納稅人,應遵循稅法規定,及時、準確地申報稅款,確保自己的財務活動符合法律法規要求,避免觸犯偷稅漏稅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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