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文件包括資信、商務、技術三個方面的內容。其中資信部分包括公司資質、公司情況介紹,如公司業績和其他證件和報告等;技術部分包括工程的描述、設計和施工方案等技術方案和工程量清單、人員配置、圖紙、表格等與技術相關的資料;而商務部分包括報價說明、投標總價、材料價格表及合同條件等。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七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招標項目屬于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于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
法律分析:投標文件分為三大塊:即綜合標、商務標和技術標。1、綜合標部分,即一般所說的投標函部分。包含的內容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投標函(投標報價、質量保證、工期保證、安全文明施工保證、履約擔保保證、投標擔保、對招標人的其他承諾)、投標函附錄、投標保證金銀行保函、其他資料(電子文檔、U盤、光盤、Excel、Word)等。2、商務標部分:有關報價規定(執行定額的標準或清單報價)、市場價格信息(執行何時、何地的價格信息)、商務標編制說明、其他資料(營業執照、企業資質、項目經理資質、主要業績)等。3、技術標部分:施工組織設計、項目班子配備情況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二十七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招標項目屬于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于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
第三十條 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載明的項目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
法律分析:招標書主要內容可分為三大部分:程序條款、技術條款、商務條款。包含下列主要九項內容:
1、招標邀請函;
2、投標人須知;
3、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及附件;
4、投標書格式;
5、投標保證文件;
6、合同條件(合同的一般條款及特殊條款);
7、技術標準、規范;
8、投標企業資格文件;
9、合同格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六條 招標人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發布招標公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發布。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第十七條 招標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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