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年一次性獎金包含哪些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定,包含了:(1)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2)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3)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的單位,個人取得年終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二、年終獎計稅方式是怎樣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計稅方式有兩種選擇:(1)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三、年終獎個稅稅率是多少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月度稅率表):1、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0元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2、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3、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4、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5、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6、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7、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80000元的部分,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法律客觀:年終獎就是老板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金,有的還包括了旅游獎勵、物質獎勵等,是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獎勵,也是可給可不給的一個項目。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個人取得年終獎金應單獨按照1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并按照以下辦法計算應繳稅額:先將雇員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按照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應納稅額。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的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當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以后的余額,按照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在1個納稅年度以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級數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法(元)1不超過500元的502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253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1254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3755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13756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33757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63758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103759超過100000元的部分451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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