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法律并無強制規定必須要請律師,當事人完全可以獨立參與訴訟過程,訴請準許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和判決子女撫養權。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享有訴訟參與權,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也就是說,起訴離婚時,當事人享有自主權,決定是否聘請律師。如果當事人具備基本法律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事實清楚,舉證簡便,沒有請律師的必要。當然,若離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標的額巨大,證據收集難度指數較大,或者對方存在藏匿或轉移財產的可能性,想要爭取更大的經濟利益,胸有成竹地爭取子女撫養權,建議聘請律師,予以專業性指導,勝訴才更有把握。
了解律師的合法性,選擇有經驗的律師,在篩選律師或律所的時候,可多看看律師或律所的勝訴案例。
律師是指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并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律師的素質也會對案件的審理存在一定的影響,因此請律師打官司應注意以下幾點:
1、深入了解律所和律師。
2、認真簽訂委托代理協議。
3、明確授權范圍。
有的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雖也填寫了委托書,但對于是一般代理或特別授權代理不明確。
4、挑選合適的律師。
(1)執業領域對口;
(2)執業經驗豐富;
(3)專業研究深入。
法律依據:
《律師法》第二十六條,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應當為聘請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聘請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聘請人的合法權益。
一、你應當確定你糾紛是否是屬于法院的受理范圍,或者在向法院起訴前有沒有其他前置程序。比如勞動爭議案件,一般需要先經勞動仲裁后法院才會受理。
二、應當確定被告是誰,也就是要告哪一個。如果沒有準確地確定被告,告錯了人,有可能法院不受理你的起訴;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也會因此駁回起訴或者駁回你的訴訟請求。
三、上法院打“官司”之前,一定要要注意收集證據。 絕大多數人由于是第一次打“官司”,因此,往往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也不知道要怎樣收集、整理證據。法院審理案件,一般原則上是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
四、開庭時,要準備好訴訟材料(如開庭傳票、身份證等),攜帶有關證據原件,最好能前提寫好書面的陳述詞,開庭時一邊看,一邊說。陳述意見(答辯、辯論)時,要抓住爭執的焦點,擺事實,講道理,不要糾纏細枝末節。
五、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最好聘請律師。因為律師畢竟是法律專業人士,有著豐富的法律知識和法律實踐經驗,聘請律師對自己的案件無疑是有非常大的幫助的。
擴展資料應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證據: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并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5)關于共同被告的相應證據,如列夫其另一方為共同被告,應提交婚姻關系證明;股東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的相應證據。
參考資料中國法制信息網-打消費官司應注意什么
一、打官司首先要轉變觀念。
1、很多人認為打官司是件壞事,將打官司稱為“惹官非”,因此不愿意打官司,甚至害怕打官司。對于法治社會來說,這種觀念顯然已經過時了。打官司雖然是件麻煩事,但是在后私力救濟時代,打官司是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最主要的,也是非常有效的途徑。
2、打官司是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在法治社會里,每個公民都應該在自身自由和權利受到侵犯時毫不猶豫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來進行捍衛。因此,每個公民都應該轉變觀念,不要害怕打官司,必要時就應當行使打官司的權利。
二、其次是準備階段要注意的問題,包括證據的收集、聘請律師及準備庭審。
1、在打官司的準備階段,最重要的一點是要收集并保存好相關的證據。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當事人對于自己的主張應當提供證據予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舉證不能的應當承擔對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2、現實中當事人因為自己的過失沒有辦法舉證而導致輸掉官司的情形并不少見?;谧C據的重要性,就算手頭上暫時沒有證據,也要想方設法去取得證據。例如:在不存在借據或借款合同的情況下,債權人可通過與債務人以書面的方式重新確認債權的形式取得證據。
三、當決定要打官司的時候,最好是尋求律師或者相關專業人士的幫助。
1、假如受經濟條件限制沒有辦法聘請律師,在法定的情況下,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在尋求法律幫助的時候,筆者建議最好是委托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2、一方面律師可以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從而最大限度地為當事人爭取應得的利益。另一方面律師法有規定,假如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是有權要求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的,而公民代理則沒有這種保障。
3、在準備的階段,如果聘請了律師的話,那么之后的工作主要就是配合律師去打官司,但假如沒有聘請律師要親自出庭的話,就要準備好相關的資料和法庭辯論。準備工作應該圍繞著“主張”及“事實與理由”來開展。
4、“主張”就是訴訟請求,即要求對方承擔何種責任?!笆聦嵟c理由”即向法庭陳述案件的經過和理由來支持自己的主張。為了在庭審上能夠更好地發揮,準備工作最好形成書面的材料。
四、庭審時要注意的問題,主要是法庭秩序和發言技巧。
1、在庭審過程中要遵守法庭的秩序,在職權主義訴訟模式下,法官主導整個庭審的過程,法官會引導當事人去完成庭審的各個階段,而當事人所要做的就是配合法官去查明案件的事實。
2、當事人要嚴格遵守法庭的秩序遵從法官的指引,沒有法官的同意不能隨意發言,更不能在對方發言的時候突然插話打斷對方,因為隨意發言或插話都會擾亂法庭秩序,導致庭審無法順利進行。
3、另外,在輪到自己發言的時候也要特別注意。有些當事人,也不管法官問的是什么問題,一上來就喋喋不休地指著對方當事人“慷慨陳詞”一番,這不但收不到什么效果,而且也犯了庭審的大忌。每次庭審的時間大概在兩到三個小時之間,在這短暫的時間內法官要查明案件的事實,對于案情較為復雜的案件來說,這是非常困難的。
4、因此發言要做到有的放矢,回答問題要答為所問。此外,發言時還要注意把握好說話的語速,語速太快的話書記員記錄是非常困難的。有經驗的律師會特意配合書記員打字的速度,也有的律師會在開庭前將起訴狀或答辯狀的電子版提交給書記員,這樣不但能夠確保自己的意見被準確地記錄在庭審筆錄中,而且也節約了庭審的時間。
擴展資料
打官司起訴需準備的材料:
1、起訴狀。這里所需要提交的起訴狀,包括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案被告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原告除了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以外,還應按照被告和第三人人數遞交相應份數的起訴狀副本,以便在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后由法院送達被告。
2、起訴狀副本,是相對于遞交人民法院的那份訴狀而言,遞交法院的訴狀稱為正本,與起訴狀內容相同的文本成稱為副本。副本是可以抄寫的,也可以打印或復印。
3、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除了提交起訴狀,當事人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相應的材料,以證明當事人是可以提起訴訟的適格主體。
4、當事人為自然人的,還應當提交證明其身份的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復印件;當時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主體登記資料,例如工商營業登記執照復印件或近三月內工商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的登記證;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者主要負責人證明書。
5、在受委托代為他人起訴的情況下,還應當提交原告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由委托人蓋章或簽名,委托書應當寫明委托事項、權限、期限及聯系電話;公民代理的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律師代理的同時提交律師事務所的公函和律師執業證件復印件。
6、除此之外,還應當提交證明基礎法律關系、案件事實和自己一方主張的證據材料,如民間借貸案件中可以提交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可以證明借貸關系真實存在的材料。證據材料提交給法院一份正本,自己保留一份,并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7、證據清單。原告應當按照先后順序羅列證據清單,包括證據名稱、證明內容、頁數以及是否原件等等。
8、還有一些注意事項:一是所有材料均應使用a4紙張并用黑色鋼筆或者簽字筆書寫或打印,起訴落款須起訴人親筆簽名,復印無效。起訴人是單位的,需蓋章。
9、二是當事人申請緩交、減交、免交訴訟費用的,應當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以及法律要求的證明材料。
10、三是如需證據保全、財產保全、申請法院調取證據的,原告應當提交相關的申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一、打官司需要注意些什么問題?
打官司原告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打官司首先應當確定您所涉及的糾紛是否是屬于法院的受理范圍,不要以為任何爭議法院都會受理。比如您的糾紛依法應當先經行政復議,而您未經過行政復議的程序,法院是不受理的。又比如在合同糾紛中,雙方如果在合同中已經約定了發生爭議后選擇仲裁機關解決爭端,法院也不會受理此案。再比如,勞動爭議案件依法也必須先經勞動仲裁后法院才會受理。
2、其次應當確定被告是誰。不要以為這是個可笑的問題,相反,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如果沒有準確地確定被告,很可能法院會不受理您的訴訟;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也會因此駁回起訴。另一方面,處理一項糾紛可能有多種訴訟方式,也可能有多個被告可供選擇,如何正確地選擇被告往往涉及到具體案情以及訴訟策略的制定,這是一個訴訟技巧。如果您在這一方面無法判斷,最好的辦法是請教律師。
3、確定好被告后要有比較充分的證據,才能打贏官司。法院審理案件,是以事實為依據,而認定事實的主要依據就是證據。在一般的訴訟中,原則上是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所以作為原告,證據是非常重要的,在沒有收集到基本的證據時提起訴訟往往是不明智的。正確的做法應當是自己或者委托律師先進行訴前的調查舉證,然后在定奪是否起訴以及如何進行訴訟。
4、選擇對此案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根據訴訟法,法院受理案件還涉及到管轄權的問題,包括地域管轄、級別管轄等。原則上,如果選擇了沒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了訴訟,法院會告知您向有管轄權的法院去提起訴訟。但為了減少您在訴訟中所花費的不必要的精力,最好不要選擇錯誤。在某些類型的案件中,原告可能有多個有管轄權的法院可以選擇訴訟,有時這對訴訟會有較大的影響,應當認真考慮。
5、在打官司前應寫好訴狀。在訴狀中,最關鍵的問題之一就是訴訟請求。如何確定訴訟請求,將決定案件的性質,務必要認真對待。
打官司被告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在接到法院送達的訴狀后,您就是被告了。這時應當立即對訴狀所及的糾紛內容進行調查,如到法院查閱原告提交的證據材料。
2、慎重地確定應訴策略。輕視的態度是要不得的,缺席不應訴更是等同于任人宰割,法院的缺席判決往往對被告不利。
3、盡早查閱有關法律資料,熟悉訴訟程序,否則在不經意中喪失自己的權利,就吃大虧了。
4、不要就糾紛隨意發表意見(尤其是書面意見),因為那可能給您帶來敗訴或不利的風險。一個好的辦法就是請教您的律師。
以上就是對您問題的所有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識,請登錄法議網官網進行詳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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